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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 2009-3-1 10:16:00

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By:苏州愚人 |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 标签:安全管理 
  • 圈子:注安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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