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开阀门毒气泄漏 盲目施救伤亡扩大
擅开阀门毒气泄漏 盲目施救伤亡扩大
关键词:中毒
时间:2015年2月4日
地点:福建三明
伤亡人数:5人死亡
事故经过
2015年1月4日,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永安曹远镇的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定于当月底至春节前进行停产检修。2月3日,该公司热电动力厂污水处理站开展清洗中和调节池作业。
2月4日8时40分许,检修组对中和调节池内留存的污泥进行冲洗时,发现污泥无法从排污阀口(指流向干渣场的阀门)排出。1名操作工在未采取通风、检测和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中和调节池排污阀门井开启排污阀门。有害气体迅速大量释放,致其当场中毒晕倒。其他4名员工先后进入池内抢救,因中毒相继倒下。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
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操作工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入中和调节池排污阀门井开启阀门,含有大量有毒气体的污泥从阀门处冲出,有毒气体在有限空间内快速积聚,导致其吸入硫化氢和磷化氢后中毒晕倒。其他4人先后进入池内,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造成事故后果扩大。
经专家确认,事故发生的作业地点符合有限空间作业的条件,确认为有限空间。企业未进行相关登记确认,导致作业人员未按要求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盲目冒险违章作业;企业未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教育培训,未如实向作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作业人员不具备清洗作业所必需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并下井作业,事故发生后又盲目施救,造成事故后果扩大。
间接原因:企业安全环保监察室未认真全面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企业人力资源部在停产检修前,未组织开展必要的全员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未组织全公司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知识技能培训;企业未及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及时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有关重大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不及时、不彻底。
防范措施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把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明确和细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落实到位;要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应急救援管理水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赋予生产现场的带班人员、班组长、生产调度人员在遇到重大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指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强化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各级安监、经贸、环保等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议事机制,加强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既按照分级管理要求,也注重属地管理要求;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监管人员、设施、装备和经费,注重抓好监督检查工作,监督企业及时消除隐患。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分级监管责任。要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尤其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配齐安全监管人员,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专业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对辖区内企业实施有效监管。
加大政府监督检查监管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在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摆位”问题,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要采取随机抽查、异地执法等形式开展执法检查,集中处罚一批、停产一批、取缔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健全预案体系,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据《三明永安市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2·4”有毒气体中毒较大事故调查报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