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部行政法规部分条款被修改
66部行政法规部分条款被修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多部涉安法规在列
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正式公布并实施。《决定》对6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其中涉及多部与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相关的行政法规。
《决定》取消了45项有关生产经营活动许可、资质资格认定核准,将29项审批项目的审批权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下放到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将57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多部与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相关的行政法规均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