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典型事故教训都有啥?
这些典型事故教训都有啥?
编者按: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近期三起典型事故教训分析。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各地企业进入复产复工阶段,各地各部门须汲取这几起典型事故教训,全力抓好安全监管工作。
陕西神木县
“1·6”重大煤尘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1月6日,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乾安煤矿在露天采区南部违规爆破,爆破冲击波扬起巷道内煤尘,达到爆炸浓度,爆破火焰引起了煤尘爆炸;爆炸产生的CO等有毒有害气体沿巷道涌入相邻刘家峁煤矿违规生产区域,造成11人死亡。
事故调查
乾安煤矿在露天开采区域违法井工盗采边界煤柱,井下违法储存大量爆炸物品;刘家峁煤矿违规在未经批准的煤层区域组织生产等。事故暴露出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存在漏洞等问题。
河南通许县
“1·14”重大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1月14日,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违法将闲置老厂房出租给他人,在生产烟花爆竹(超规格双响类产品)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10人死亡、7人受伤。
事故调查
据初步调查,该公司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礼花弹、小礼花、B级组合烟花,以及改变工房用途和超量作业等严重违法行为。事故还暴露出当地政府监管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总局要求
为吸取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1·14”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一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闲置厂房、院落、出租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活动的场所,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切实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整治生产企业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许可证过期违法生产、超能力突击生产和非法运输等行为,加强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追踪溯源,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鼓励举报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营造有利于“打非治违”的社会氛围。
总局要求
为吸取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乾安、刘家峁煤矿“1·6”重大煤尘爆炸事故教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依法严厉打击露天矿井违法井工开采、超层越界、“五假三超”(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违规储存爆炸物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停电、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组织启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矿井瓦斯、水害等专项监察,强化对重点地区和企业的督促检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局令第85号)要求,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三是严肃煤矿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导致事故、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引发事故的查处力度,加大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和逃匿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贵州贵安新区
“2·5”烟花爆竹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2月5日,贵州省贵安新区在组织集中销毁已关闭烟花爆竹厂剩余原料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22人死亡、24人受伤。
事故调查
事故暴露出有关部门对废弃药物处置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总局要求
为吸取贵州省贵安新区“2·5”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一是规范烟花爆竹退出关闭企业善后处置工作,依法依规严格、彻底处置危险性废弃物,严防残留物料引发事故。二是安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梳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销毁等各环节的安全要点和注意事项,为生产经营单位和监管部门提供遵循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