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石棉生产、使用及危害治理状况一览
把握方向严准入 技术革新强治理
——我国石棉生产、使用及危害治理状况一览
编者按:近日,中韩石棉生产及其制品危害预防与控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韩两国专家就石棉粉尘危害治理情况、石棉产业政策、相关职业病预防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本报将研讨会上中韩两国关于石棉生产、应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危害治理情况等内容进行整理,以供读者学习参考。
石棉作为一种极具优越性的矿物产品,被广泛用于化工、汽车等领域。我国的石棉生产始于上世纪50年代初,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产量不断增加。但近些年,由于石棉被确定为致癌物质,石棉产量在世界范围内都有所下降,我国的石棉产业也面临严峻挑战。近年来,我国逐步调整石棉产业的发展方向,着力加大石棉粉尘整治力度,力争把石棉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资源丰富
市场需求量大
我国石棉资源丰富,各种工业类型的石棉矿产总储量仅次于加拿大、俄罗斯,居世界第三位,其中温石棉占95%以上。我国是石棉使用大国,每年除了本国生产的30万吨至40万吨石棉外,还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进口20万吨至30万吨,主要用作水泥制品、摩擦密封材料、高温绝热保温材料等。由于我国石棉市场需求量大,带动了石棉相关产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石棉采选企业37家、石棉制品制造企业600家左右,在岗职工共计14万余人。
禁止使用角闪石类石棉
合理使用温石棉
石棉粉尘能够引起石棉肺、肺癌、间皮瘤等相关职业疾病,且不可治愈。1949年至2014年,我国石棉粉尘共引起相关职业疾病9820例,其中石棉肺9707例,肺癌与间皮瘤113例。由于石棉粉尘所引发的职业病潜伏期较长,且数据统计不完全,实际病例数应远远高于以上数据。
石棉可分为蛇纹石石棉(俗称温石棉)和角闪石类石棉两大类,其中角闪石类石棉更具危害性。为进一步预防和控制石棉生产及其制品所带来的职业病危害,我国于2002年7月明确禁止生产、进口、使用角闪石类石棉。2012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所(IARC)将所有类别石棉,包括温石棉列为明确致癌物。我国目前虽未禁止生产和使用温石棉,但严格温石棉产业的准入,加强温石棉开选、制品制造、使用过程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监管,努力实现温石棉的安全利用。
出台政策标准
完善产业制度
为保证石棉产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标准,对防尘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职业健康检查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当前我国制定的涉及石棉的法律主要有《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等。其中,2011年12月31日修改通过的《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义务加以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等。
此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也出台了强制性标准,规定从2003年10月起全面禁止汽车摩擦材料使用石棉;2007年,卫生部颁布《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规定了石棉作业场所职业病的防护措施;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石棉生产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对石棉生产企业防尘防毒的技术要求和管理加以限定。
加大整治力度
明确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的石棉采选和制品制造企业生产工艺相对落后,在岗人员众多,要全面禁用石棉难度较大。面对这种现状,我国着力加大石棉粉尘整治力度,把握好石棉产业发展方向,力争把石棉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010年至2012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对全国石棉采选和制品制造企业进行粉尘治理;2014年至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又专门针对涉及石棉采选企业的9个省份、37家企业进行粉尘危害集中治理。通过治理,目前9个省份中仅有5个省份、10余家企业还在生产,其他企业已关闭或已责令停产,产量较往年明显下降。
我国石棉产业形势复杂、整改难度大,更需把握好发展方向。主要表现在加强温石棉行业监管,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行业标准;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一步加强石棉粉尘危害治理,加大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力度,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与保护;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开展温石棉科技研发工作。
韩国石棉禁用历程
韩国曾是世界上主要的石棉使用国家之一,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为了制造军需品开设了38个石棉矿;20世纪70年代,石棉制品被用于屋顶建材和旧房改建过程中;20世纪80年代,韩国石棉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石棉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业。
然而,随着石棉产业的发展,石棉所带来的职业病危害也日益显露出来。1999年至2014年,韩国共有石棉相关职业病例241例,其中肺癌107例,恶性间皮瘤86例,石棉肺28例,其他病例20例,共造成136人死亡。由于相关职业病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潜伏期较长,预计到2045年前后才达到发病高峰。
为对石棉相关职业病进行有效防治,韩国政府于1990年起,逐步出台相关政策,实现石棉的全面禁用。1990年,韩国规定温石棉的生产和使用必须经政府许可;2000年,禁止进口、使用蓝石棉、青石棉和铁石棉;2003年,禁止进口、使用阳起石、透闪石和直闪石;自2007年起逐步禁用含有石棉成分的产品;自2009年起禁止生产、进口及使用所有含石棉成分(军事等特殊用途除外)的产品;自2015年起全面禁止生产、进口和使用任何含有石棉成分的产品。
韩国从开始研究禁用政策到最后正式出台全面禁用政策,整个过程历时25年,为其他国家石棉禁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借鉴。
韩国石棉产业发展一览表
20世纪30年代
●开设38个石棉矿,石棉被用于制造军需品
20世纪70年代
●石棉制品被用于屋顶建材和旧房改建过程中
20世纪80年代
●石棉产业快速发展,石棉被广泛应用
1990年至2008年
●禁止进口、使用部分石棉
2009年至2014年
●禁止生产、进口及使用所有含石棉成分(军事等特殊用途除外)的产品
自2015年起
●全面禁止生产、进口和使用任何含有石棉成分的产品
知识链接
【什么是石棉】
石棉又称“石绵”,是一种具有高度耐火性、电绝缘性和绝热性的纤维状硅酸盐类矿物。
石棉种类较多,依其矿物成分和化学组成的不同,可分为蛇纹石石棉和角闪石类石棉两大类。蛇纹石石棉又称温石棉,是石棉中产量最大的一种,具有较好的可纺性能。角闪石类石棉又可分为蓝石棉、铁石棉、透闪石石棉、阳起石石棉等。
【主要应用】
世界上所用的石棉95%左右为温石棉,其纤维可以分裂成极细的元纤维,具有优良的纺丝性能。青石棉和铁石棉占石棉总消耗量的5%以下,主要用于造船。直闪石石棉是类似滑石的一种石棉,常用作“工业滑石”。目前石棉制品或含有石棉的制品有近3000种,主要用于机械传动、制动以及保温、防火、隔热、防腐、隔音、绝缘等方面。
【相关职业病介绍】
石棉本身并无毒害,它的最大危害来自在粉碎、筛选石棉和石棉加工时,会产生大量粉尘。当这些粉尘被大量吸入人体内,就会附着并沉积在肺部,如果不能排出或被人体中的巨噬细胞所吞噬,久而久之就可能造成胸膜斑、石棉肺等一系列的肺部疾病,甚至发生癌变。
石棉粉尘易引发以下三种职业病:
1.石棉肺:属于不能根治的尘肺病之一,被明确列入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长期接触石棉的作业人员,在脱离石棉作业后20年至30年,依然有发病的可能。
2.肺癌:石棉接触者或石棉肺患者肺癌发生率较高。
3.间皮瘤:潜伏期可达20年至50年,多数患者在确诊后1年内死亡。
【防治措施】
密闭尘源,通风除尘:主要是生产机械的密闭,同时在必须敞开的区域,安装局部排风设备,将纤维粉尘收集后排出。
湿式作业:预先将材料湿润,或喷雾洒水,可大大减少粉尘的产生量。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采用密闭尘源与局部抽风相结合的方法,防止粉尘外逸。
个人防护:工人在作业时应穿防护服,戴防尘口罩或防尘面罩,防尘口罩最好每班定时更换,防护服要勤洗。同时,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及饮水。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刘晓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