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为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公示点赞
【原创】为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公示点赞
2016年1月11日中国安全生产网登载了《北京安监:未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罚款10万》的新闻报道,对未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读完这则报道,笔者不禁北京安监局的做法点赞。
实行重大隐患公示可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快隐患整改步伐。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隐患公示后,可引起生产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对该事故隐患的重视,也将时刻提醒在该事故隐患周围工作的职工应注意安全操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尽快拿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确定整改期限,对该隐患进行尽快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时,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履行了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让职工明白身边的工作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并使隐患能得到职工有效监督,从另一方面促使隐患整改的进度。
实行重大隐患公示,强化了社会监督,增强了社会公众的监督权,能得到监管部门、社会各界和社会公众对该隐患治理情况的及时监督。重大隐患公示向社会公示,使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阳光化”,大大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的“能见度”,一方面,可倒逼生产经营单位尽快进行隐患治理。另一方面,可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状态和隐患的危险程度,及时监督该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治理情况,也便于周边的群众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实行重大隐患公示,使隐患公开、透明,便于监督,促进隐患的治理,强化了安全责任,是一个值得推广的好做法,应该点赞。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监局 孙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