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只能加强不能消弱
【原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只能加强不能消弱
2016年1月5日中国安全生产网登载了《深圳独立设置市安监局 建制为正局级》的新闻报道,文中报道了深圳市政府宣布将独立设置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安全监管局),为正局级建制。读完这篇报道后,笔者认为在目前形势下,安全生产只能加强不能消弱,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这是深圳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明智之举。
笔者记得09年深圳市政府进行了大部制的机构改革,撤消了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局后,将安全生产职能划分到相关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的一般职能划归应急管理办公室,就在撤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久,该市接二连三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此中国安全生产报和中国安全生产网上曾进行过报道,对该市撤消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进行过质疑,网友也对此进行过评论发表过自己的看法,但当时没有引起深圳市政府的重视。现在因为山体滑坡等事故的发生,深圳市政府决定再次独立设置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充分体现了现任市政府的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体现了强化安全生产职责的决心和信心。
安全生产只能加强不能消弱,特别在目前形势下,事故总量依然较大,安全生产的基础仍不牢固,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道路交通、危化企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事故呈多发状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违法违规生产的问题依然存在。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安全生产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安全生产工作只能进一步加强,绝不能有丝毫削弱。要从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严格执法、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地各门应从深圳的“独立设置”中,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的思想认识,不能随意撤消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而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在队伍建设、工作职能、执法装备、办案经费等方面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监局 孙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