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县官免职是“党政同责”的有力落实
县官免职是“党政同责”的有力落实
2015年12月30日中国安全生产网报道了平邑县县委书记、县长等四人因平邑石膏矿坍塌事故被免职,标志着安全生产工作不再单单是政府的事情,也是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这也是对习总书记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指示的有力落实。
“党政同责”,就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守土有责,凡是涉及到安全生产的问题,要切实加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政府的工作,也是党委的工作,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力亲为,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拿在手上、放在心里,落实在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自2013年7月18日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提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指示精神后,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和文件,对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指示精神,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明确了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了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真正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得到落实,将安全发展绩效作为评价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因平邑石膏矿坍塌事故而被免职的党政负责人就是对”党政同责“落实的很好例证,再次说明对安全生产不重视,连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无论是党委还是政府的负责人都将受到问责处理。
“党政同责”是习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充分体现党中央从严治安、依法治安的决心,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纠正了党政不同责、党政分管分抓分责现象,特别在安全生产问题上,改变了过去责任主要由政府行政干部承担,而相应的党务干部责任则承担较轻的状况。这次因平邑石膏矿坍塌事故象而被免职的县级领导,不仅有政府领导,更有党委的主要负责人,这对各级党委政府是一个警示,安全生产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也是党委的领导人和党委部门的事情。只有党政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抓好。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监局 孙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