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责,拯救生命没有局外人旁观者
明责,拯救生命没有局外人旁观者
编者按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指出,针对安全生产面临的诸多困难和挑战,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明责建制修法架红线,改革创新担当转作风”的工作思路,在预防治本和落实上下更大工夫。如何理解这一工作思路,做到依法治理、改革创新、统筹兼顾、攻坚克难,为“中国梦”的实现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自本期起,本报刊发“明责建制修法架红线,改革创新担当转作风”系列评论员文章,对此进行阐述。
■本报评论员
“明责建制修法架红线,改革创新担当转作风”,八个词、一句话,是对两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思路的高度概括,更是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部署。我们必须狠抓贯彻不动摇,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让各项政策措施在全国落地生根。其中,“明责”是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步,更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途径、坚实基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声誉,责任重于泰山。在这一拯救生命的伟大工程中,人人都是建设者,人人都是受益者,没有局外人、旁观者。实现这样的高度自觉、统一认识,既需要思想武装,更得靠制度督促。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要实现安全发展肯定难上加难。反观一起起重特大事故的“地动山摇”,无一不能找出责任“黑洞”:没人负责,没得力的人负责,负不了责……
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都将“明责”作为重中之重,反复强调、全面部署。他指出,要抓紧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下简称“三个必须”)。12月1日起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通篇都在“明责”:写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大问责力度……这些都为认识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提供了总开关、总遵循。可以说,“明责”就是在抓依法治安,就是在全面贯彻、坚决落实。
具体来讲,“明责”关键在领导,在落实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抓手,就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提出的“三级五覆盖”。“三级”,指省、市、县三级。“五覆盖”,一指党政同责,二指一岗双责,三指政府一把手担任同级安委会主任,四指各级安监部门每月向同级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五指“三个必须”。这一要求,着眼工作制度机制和领导格局做文章,是加强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是做好当前工作的关键所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多次就此提要求、作部署。各地纷纷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落实,已取得明显成效。目前,省一级已基本实现“五覆盖”,市、县两级也迅速落实,但各地区之间还有不均衡现象。对此,必须进一步增强认识,坚定不移一抓到底,将“安全第一”真正落实。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内因和根本。“明责”就要依法依规,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分行业和大小,无论内资或外资,各类企业都要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企业也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排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中央企业要提高管理水平,给全国企业作表率。
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还需要在“明责”上下工夫。面对高于一切、只有一次的生命,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企业乃至全社会,都应提高认识、深化“明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心协力挑起千钧重担。“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负责必明责、履责必尽责、失责必问责,安全发展的道路必能越走越宽广,越走越稳当,“根本好转”必能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