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源于责任“坠落”
高处坠落源于责任“坠落”
■泰 安
2013年9月3日,江苏能建机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进行吊篮载荷检验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案例】
当日15时许,吊篮部件供应方维修人员维修了在吊篮演示中有过热现象的提升机,并进行空载试验。试验时,吊篮东端的提升机连接的工作绳使用的是有延长接头的钢丝绳,断绳保护器未与安全绳连接。
在未对试验后的吊篮重新安装、未用配重块进行载荷检验的情况下,值班人员直接组织车间工人(包括自己共9人)站在吊篮平台内进行载荷检验。安全员在载荷检验前到达现场,未对吊篮进行安全检查,未阻止用人代替配重块进行吊篮载荷检验的行为。
在载荷检验过程中,吊篮升至距离地面2.5米左右时,吊篮东端工作绳接头滑脱,造成平台内9人均坠落地面。
【解析】
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值班人员在吊篮工作绳存在延长接头、安全绳未与断绳保护器连接的情况下,违章用人代替配重块进行吊篮载荷检验,因工作绳接头滑脱,导致吊篮一端坠落地面。
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是能建公司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制定吊篮载荷检验操作规程,企业一直存在用人代替配重块进行载荷检验的违章行为;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吊篮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未告知作业人员吊篮检验工作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点评】
该起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因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分析事故原因不难发现,事故发生往往与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人员不遵章守纪有直接关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花大力气反“三违”,不是口号,而在行动。加强安全管理,消除隐患,杜绝事故,除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外,还要将安全管理的目光重点放在作业人员身上。
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是“三违”行为中最常见现象。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目的是让作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牢记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行为,更是让作业人员从思想源头上认识安全、重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