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立法追溯
《安全生产法》立法追溯
溯全力保护守法者 大力惩戒违法者
——《安全生产法》立法追溯
编者按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安全生产法》修改列入第一类项目,并明确由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联系审议。2014年1月15日,《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经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月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修正案草案。随后,草案全文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据统计,征集意见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3181人提出的7142条意见建议。
《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施行至今已近12年。近12年来,《安全生产法》在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较为突出,安全生产事故还处于易发多发的高峰期,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现行《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完善,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更稳定的法律保障。
本报将从本期起开设《关注安法修改》专题,回顾梳理《安全生产法》施行以来的积极作用,探讨研究安法修改的相关问题,敬请关注。
2002年《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安全生产逐渐走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法制化轨道。但安全生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任务依然较重。
“血铸的条文”
《安全生产法》是规范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法律。这部法律的调整范围涉及煤矿、非煤矿山、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等多个行业领域,是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基本法律。
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安全生产法》。该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说起《安全生产法》,曾参与该法立法工作的国家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邬燕云说,《安全生产法》是规范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法律。这部法律的调整范围涉及煤矿、非煤矿山、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等多个行业领域,是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基本法律。《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从业人员权利义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七项基本制度,是对多年实践经验教训的总结,可以说是“血铸的条文”。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安全生产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
法律出台是大势所趋
世纪之交,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巨变,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及社会心态都出现了新特征,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面临巨大挑战。
2002年前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开始面临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世界性难题——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数据显示,1999年至2002年,全国事故死亡总人数年均上升约万人,2002年我国安全生产事故总量高达107万起。
在社会心态方面,人们对生命、对安全的关注程度空前提高。计划经济时代,工矿领域长期提倡“先生产、后生活”,“生产第一”。在一些国有大型煤矿,工亡矿工家属可以得到很好的安置,家属虽然心情悲痛,但仍觉得光荣。进入新世纪,保护生命的呼声越来越高,部分矿主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顾矿工的生命安全,发生矿难的煤矿被人们称为“黑心矿”、“黑煤窑”。
“世纪之交,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巨变,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及社会心态都出现了新特征,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面临巨大挑战。”邬燕云说,“《安全生产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制定出台的,意在通过完善法制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
邬燕云表示,《安全生产法》立法原则与主体内容适应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无论是对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发展,还是对国家法制建设而言,《安全生产法》都具有里程碑意义,以这部《安全生产法》为标志,开创了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工作新时代。
建设任务依然比较重
但是,安全生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安全生产法》建设任务依然比较重,我们还要致力于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2002年《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之后,安全生产立法步伐明显加快。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出台实施14部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20余部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100多部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同时,大量相关地方性法规纷纷出台。
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制度、企业安全保障制度、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以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保障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认证制度和中介机构的资质认证制度、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纷纷建立,安全生产逐渐走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法制化轨道。
“但是,安全生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然还比较严重。《安全生产法》建设任务依然比较重,我们还要致力于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