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勿将有限的生命丧失于有限空间中
请勿将有限的生命丧失于有限空间中
4月1日5时许,在江苏苏州市吴中大道与友新路交会口一处燃气施工工地,发生了一起窒息事故,三名工人被紧急送往医院。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近年来,有限空间事故多发,且因盲目施救造成的二次伤害也颇为严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统计显示,近年来全国报告各类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和硫化氢中毒最为突出,且一半以上的重大职业中毒都发生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
有限空间基本概念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料仓等。
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检测】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小于最低爆炸极限的10%),一氧化碳浓度(应小于25ppm)。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危害评估】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通风】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防护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呼吸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应急救援装备】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主要负责人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作业审批】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危害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现场监督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承包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临时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实施临时作业时,应严格遵照要求。如缺乏必备的检测、防护条件,不得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应与有关部门联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进行。
【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条件开展培训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事故报告】有限空间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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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跟着“感觉”走
有限空间作业都存在危险性,而事故的发生常常是事先不易察觉的。导致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因为缺氧而导致窒息死亡,另一种是因为直接吸入一定量的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气体中毒而死。
任何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要遵循的首要原则是:不要轻易相信自己的感觉,不要觉得“没事”而盲目进入。一般情况下,必须请示管理者并获得批准,用仪器检测认为无危险,并采取相应的个体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通常情况下,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放一只小白鼠等小动物下到有限空间内为你探路。如果这些小动物能够从有限空间内活着回来,那就意味着有限空间内氧的浓度适中,有毒气体的浓度不超标,就可以进入。否则,你得千万当心,千万不能盲目进入。为确保安全,最简单的措施就是强制通风或自然通风,确保用新鲜的空气赶跑危险的气体,再重复做动物实验,直到小动物能活着回来后,才能进入。
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必须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以消除或减少有限空间中毒事故。在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应进行检测,作业过程中保持强制性通风。在有限空间外设置警示标识。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呼吸性防护用品,系上安全带,并配备照明、应急救援设备等。配备专业人员在外持续监护。一旦发生事故,切忌感情用事,盲目施救,救援人员应穿戴好符合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迅速将窒息者或中毒者移至户外露天处,采取有效急救措施,尽快送往医院救治。
相关事故案例
●2012年7月26日14时左右,广东揭阳市普宁恒润·御景城工程(一期)地下室负二层消防水池内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原因是工人在没有采取防护措施和通风的情况下进入消防水池作业导致窒息死亡。
●2010年8月25日,杭州市发生了一起由外埠企业外来劳动者进行井下作业引起的有毒气体中毒事件,造成3名工人死亡。据调查,3名工人在未佩戴防护用品、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进入窨井作业,导致中毒死亡。
●2004年8月7日,施工中的深圳盐排高速公路第七标段发生事故,4名重庆籍工人在突然失踪数小时后被发现浮尸在附近一孔桩井下。在打捞过程中,警方发现该孔桩井充斥二氧化碳气体,调查显示事发原因是有工人跌进孔桩井内,其后另几名工人进入桩井内盲目施救,导致中毒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