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解读
强化“五化”建设 抓好基层基础
——2014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解读
■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一司
1 加大整顿关闭力度
2014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共7个方面,涉及重点事项31个。
通过整顿关闭,力争使全国矿山总量在2013年的基础上减少5%。
一是充分发挥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及各地区领导小组作用,研究解决整顿关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推动有关重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和总量控制计划,严格按标准和计划实施安全许可。
三是鼓励中央企业和大型矿山企业利用资金、管理和人才优势,积极参与矿山整合重组。
四是认真总结经验,培养矿山整合重组先进典型,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
抓好50个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是提高非煤矿山“五化”水平、保障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
首先,切实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50个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区制定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其次,全面掌握50个重点县(市、区)矿山基本情况,督促指导重点地区组织专家开展会诊式大排查、大整治。
再其次,落实联系点工作制度。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一司各位司领导、处长分别负责对50个重点县(市、区)开展1次至2次蹲点调研督导,蹲点期间开展1次培训教育活动、1次事故案例警示活动、1次与矿长对话谈心活动。
最后,研究制定对重点县(市、区)在整顿关闭、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的政策措施,推动其建立1个到2个“五化”本质安全示范矿山。
一是强化打非治违。全面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彻底解决违法违规建设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非法违法事故,依法追究行为人和有关部门责任。
二是加强隐患治理。推动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重大隐患、风险及时公告;指导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展会诊式检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开展防油气输送管道泄漏爆炸燃烧、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防火灾爆炸、防坠罐跑车、防中毒窒息、防透水专项整治和扎实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夯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推动“四不两直”制度化、常态化。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一司每季度以地下矿山为重点,至少开展一次暗查抽查;每季度开展事故统计分析,对各地情况进行点评,形成工作新机制。
二是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互检、整顿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专项督导、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专项检查等工作,推动监管责任落实。
三是坚持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事故,加大重大事故挂牌督办、较大事故跟踪督办力度,建立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结案备案制度,确保所有事故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
一是制定发布《非煤矿山矿长保障矿工生命安全规定》,增强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意识;适时修订《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等。
二是开展《海洋石油安全监管体制对比研究》《一次性筑坝尾矿库安全基础研究》《我国尾矿库风险等级划分研究》等课题研究。
三是研究制定矿山行业推广使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目录,将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作为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必审内容,并逐步纳入强制性标准;建设完善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等等。
一是组织制作《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系列警示教育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编写《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读本》,普及知识。
二是实施非煤矿山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远程安全培训工程;举办50个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培训班等。
三是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推行“师带徒”制度。
一是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统一配号系统,通过新发和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更新完善矿山基本情况数据库;启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提升标准化创建水平;建立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信息平台,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管;推动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在线监控平台,并与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联网,等等。
二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全文公开较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
三是开展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各级安监干部赴基层开展与矿长面对面对话宣讲活动,指导矿长与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签订承诺书;评选真心呵护矿工生命的先进矿长,组织媒体宣传报道。
四是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专题宣传贯彻等活动。
2 加大攻坚克难工作力度
3加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4 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5 加大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
6 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7 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