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4?14”火灾28名责任人被追责
湖北襄阳“4·14”火灾28名责任人被追责
新华社供本报专电 近日,湖北省通报了对襄阳市“4·14”重大火灾的初步处理结果。通报指出,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28名事故责任人员被严肃追责,相关责任单位也被追责。(袁志国 李伟)
湖北省襄阳市“4·14”重大火灾
基本情况
2013年4月14日5时40分,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一栋五层建筑发生大火。火灾由二楼迅驰星空网络会所的电气线路短路引发,并殃及楼上的一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造成14人死亡、4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51.78万元。
事故原因
据调查,着火建筑所有权人为中铁七局四公司。2008年10月,中铁七局四公司将其出租给一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用于旅馆业经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消防责任。
2009年12月,一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将“部分房屋”转租
处理结果
给迅驰星空网络会所。而双方对迅驰星空网络会所违规搭建的第二层大厅(实测面积205平方米)未明确租赁、改建、使用关系及管理责任。
迅驰星空网络会所消防安全制度、用火用电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缺失,并违规使用装修材料,存在重大隐患。
同时,襄阳市消防、文化、城管等部门部分公职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一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涛、迅驰星空网络会所法定代表人徐苏等7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
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机动中队中队长雷学谱等5人被开除党籍,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再给予相应政纪处分。
中铁中产置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熊传荣等5名企事业单位人员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降低岗位等级、留党察看一年等处分。
襄阳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乐一等11名行政机关人员分别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警告、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