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执法
把握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执法
●各级安全生产执法机构每年初制定执法计划,确定执法数量,明确执法分工,并报同级政府批准,报上级安监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到企业检查前,必须认真分析企业的生产管理情况,确定执法重点。
●对于查出的问题,不仅要反馈给企业,而且要将一段时间的执法监察情况进行梳理,找出共性问题。
毫无疑问,执法依据是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但灵活有效地开展执法,必须首先明确执法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创新思路,逐步向纵深迈进,才能走出执法误区,实现科学执法、智慧执法。结合自身工作,笔者认为,安全执法应把握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牢记基本任务——分清各级执法职责
首先,本级直接执法的任务比较明确。各级安全生产执法机构每年初制定执法计划,确定执法数量,明确执法分工,并报同级政府批准,报上级安监部门备案。执法人员明白,直接执法责任重大,必须认真负责,否则一旦发生事故会被问责。
其次,监督下级执法的任务容易忽视。目前,市属以上工矿企业数量不多,分布在基层的企业,特别是重大危险源企业,仅仅依靠县乡一级的执法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上级执法机构不能仅满足自己执好法,还必须对下级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有些违法是新发生的,下级没有发现是正常的;有些违法是下级执法人员因水平所限未能发现的,应该给予指出;有些违法是早已存在且执法人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应该严厉批评。只有经常对下级执法情况进行点评,才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再其次,监察企业自查的任务容易忽略。执法必须检查企业隐患自查情况,对企业自查走过场的、不到位的、隐瞒隐患的,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最后,打击非法行为的任务容易遗漏。由于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的单位并不在册,如果没有群众举报,非法行为往往成为漏网之鱼。因此,要把“打击非法”纳入正常执法活动范围,在分工执法的辖区内,对可疑的非法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执法监察,严厉打击。
明确根本目的——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首先,执法前要做足功课。为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到企业检查前,必须认真分析企业的生产管理情况,确定执法重点;检查时做到重点用力,力求解决关键问题,排查重点隐患。
其次,执法要提前告知。去企业执法,提前一周至两周告知企业,企业必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这样能避免执法人员查出什么,企业整改什么的情况发生,更重要的是督促企业提前把隐患消除。提前告知企业,让企业进行全面整改,充分说明执法监察不是以处罚为目的,从而树立良好形象。
再其次,执法后要向主要负责人反馈。在提前告知执法时,可根据企业主要负责人活动安排情况,约定具体的检查日期,以便将执法检查情况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反馈。这不是摆架子,不仅是因为主要负责人有决策权,能更好地做到“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更重要的是防止安全管理人员不敢如实向企业负责人汇报隐患情况,导致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
掌握基本方法——力求取得最大成效
首先,能不出办公室就能查出问题的,就不出办公室。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进行执法,通过开发和应用信息化监管系统、物联网监管系统,及时发现企业许可超期、培训超期、气体超限、领导未带班等违法违规事实。
其次,能不出办公楼就能查出问题的,就不出办公楼。结合机关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执法,可以通过与相关科室联动,根据有关科室的统计,就可以发现企业设施设备是否合格。通过查阅安全生产许可资料,可以发现企业私自建设和评价机构、培训机构的问题。
再其次,能不到现场就能查出问题的,就不到现场。在企业办公室内通过查阅资料,分析内在联系,就能发现很多违法违规事实。比如,要查井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看开采图纸就能得知井下有多少台绞车,每台绞车至少配3名绞车工,然后再查工资表,看持证上岗人员是否还在岗,既省力又有效,更能防止企业造假。
研究重要课题——查什么、怎么查、如何罚
首先,“查什么”才能防止事故。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执法的重点部位、重点制度、重点规程必然要有所侧重,有的要粗看,有的则要细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因,硬件上主要是没有正规设计,没有按设计建设,没有资质的队伍建设或没有使用合格的设备;软件上主要是职工培训不到位、高危作业管理不到位、应急预案制定不到位,这些硬件、软件都必须详细查,认真查,更要深度查。
其次,“怎么查”才能查到实情。检查企业存在的问题,必须查深、查透、查出实情,不是看企业应付检查的表面状况,而是要分析事物的关联性,科学确定检查方法。有些很专业的问题要邀请专家参加,才能查到实情。例如,查有没有不经设计私自改建行为,不仅要查现场,还要查企业财务,看设备购置情况。在检查培训情况时,不仅要查职工培训档案,更重要的是要现场查问关键操作岗位上的工人,看是否知道怎样操作,不这样操作的后果以及发生后果的应急措施。在检查高危作业管理时,不仅要看企业是否正确使用高危作业票,更要将整个厂区进行过的高危作业和作业票相对照,看高危作业是否都严格规范使用了作业票,防止企业作业票造假。
再其次,“如何罚”才能更加有效。对查出的问题,必须依法进行处罚,有的甚至要进行严厉顶格处罚。同时,处罚还必须让企业心服口服,这样才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执法才更加有效。在处罚事项上,利用相关条款,单独或同时处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有时会比处罚单位更加有效。
追求最高境界——查处一家企业,规范一个行业
首先,采取发文通报形式。对于查出的问题,不仅要反馈给企业,而且要将一段时间的执法监察情况进行梳理,找出共性问题。比如,化工企业普遍存在常压容器、易爆粉尘等问题,水泥企业普遍存在料仓下人清仓的问题,将这些共性问题向相关企业发文通报。
其次,采取召开会议形式。对于需要现场指导才能解决的问题,可采取召开会议的方式。例如,纺织企业需要使用保险粉,其储存应远离火种、热源,避免与水接触,但大部分企业认识不到正确储存的重要性,随便堆放在车间,极易引起火灾。这样一来,我们就不需要逐家检查,可以及时召开使用保险粉行业的现场会,指出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措施,督促企业搞好自查自纠。
再其次,采取集中培训形式。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涉及操作技能的问题,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聘请专家集中培训解决。例如,笔者所在的山东省淄博市有陶瓷企业400多家,陶瓷企业都使用煤气发生炉,针对煤气发生炉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防止违章操作。
总之,随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不断加强,对安全执法工作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只有在准确把握好安全执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研究,不断总结实践,才能逐步实现科学执法、智慧执法,充分发挥好“安监卫士”的作用。
(作者系山东省淄博市安监局局长 勾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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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是高危行业比较集中的城市,产业“重”、企业多,决定了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此,淄博市安监局明确执法监察责任,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合理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将细化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完善执法检查表,研发智能执法系统,明确执法检查内容,提高执法效率。同时,淄博市安监局对高危企业实施“细化”监察,从每个企业“粗放”监察1天到现在每个企业“细化”监察3天,从进工厂、矿山大门开始,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300多条内容逐项认真监察,确保检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