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喷爆并非偶然----历史上的钢水爆炸
鞍钢喷爆并非偶然----历史上的钢水爆炸
2012年2月20日,鞍钢铸钢厂在浇铸直径10多米的特大铸件时,突然发生钢水的喷爆,致使13人死亡,17人受伤。钢水怎么会发生爆炸呢?根据国内外同类事故调查的结果看,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铸造的型砂模具,未能完全烘干,高温钢水注入湿模时,冷热物质骤然相撞,顷刻之间就要发生爆炸。二是,钢水出炉时,或不慎流入厂房水沟、或厂房地面有水气,也会发生爆炸。应该说,这类事故事先是可以采取各种防范措施的:型砂模具要检查干燥程度,厂房屋顶不许漏雨,地面不能见水等。这一次事故肯定和“水”有关,所以是一个严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其实,熔融状态之下的高温钢水,不能接触水体、水气,碰到了就要爆炸,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性问题。鞍钢铸造技术属世界一流,安全生产管理也非常完善。他们应该知道,不管中国还是外国,不管古代还是现代,不管铁水还是钢水,一旦碰到了水气、水体之后,那是一定要发生剧烈大爆炸的!这一种空前的灾难,是为现代的冶金技术完全证实、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比如在东北工学院编著的《现代炼铁学》一书中,就说过:“流铁和水接触后,要产生大量氢气,这些气体,会从出铁口,喷射出来,形成出铁口爆炸。”这喷射不就是喷爆吗!
在特鲁宾所著《钢冶金学》一书之中,也曾经告诫过人们说:“在出钢水以前,应当检查出钢槽,是否完全干燥,未干燥好的出钢槽,会引起激烈的大爆炸。”在莫斯托维奇所著《火法炼铜学》一书里面,也严正地提醒人们:“最严重的危险是,当熔铜落入湿处时的大爆炸,此种爆炸,会引起车间的严重事故,并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在情况最严重时,由于这种原因引起的大爆炸,有时还会形成一个巨大蘑菇状云团,滚滚升入高空。世界各国的这些权威著作,这些生产过程中曾经发生过的特大事故,鞍钢的各级生产安全管理部门,难道一点都没有听说过吗?
钢水爆炸可以防范,但由于平时麻痹大意、疏于管理,不重视安全生产,自然规律就会进行报复,就会出现重大生产事故。比如,在“大炼钢铁”的年代里,有的人急于求成、不尊重科学的规律性,在这方面出的问题就很多:当年哈尔滨有一个工厂,由于铁汁不慎漏入水坑,结果炸掉了整个生产的厂房;湖北大冶有一个工厂,由于高温的钢水外溢,触及到了潮湿之地,炸翻了整个冶炼车间;柳州还有一个工厂,由于电炉车间熔融状态的金属液体,遇到了厂房屋顶天窗漏水,也产生了激烈的大爆炸。这种“触水即爆”现象,是谁也不能突破和回避的生产安全问题。
其实,这种技术灾害、技术禁区,即使在千百以前的中国古代,也早就已经被人认识和掌握了的基本知识。在东汉思想家王充的《论衡·雷虚篇》这篇文章,就明确地说过:“试以一斗水,灌冶铸之火,气激毙裂,若雷之音矣,或近之必灼人体”。所谓的“毙裂”,不就是一种由于“水灌”入了“冶铸之火”,而产生的一种巨大的爆炸力吗!鞍钢的钢水喷爆,不也是若雷之音,气激毙裂,喷出冶铸之火,灼于人体,导致多么人丧命的吗?古人的真知灼见不听,近代血的教训不吸取,我们有的生产安全部门,似乎已经麻木到极点了。但愿警钟长鸣,保我国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