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芦苇杆豆腐渣”被澄清了吗?
江苏“芦苇杆豆腐渣”被澄清了吗?
中新网泰州1月4日电,1月4日15时40分左右,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媒体报道的“江苏车祸撞破豆腐渣工程:芦苇杆当钢筋筑堤坝”作出回应,表示该报道与事实有出入。
在这篇回应中,似乎征得和曝光人的同意,就将这个“芦苇杆豆腐渣”工程洗白,问题没有这么简单。
首先这段堤坝也好,路也好,水泥混凝土中有芦苇存在是事实,这段建筑物原先是有护栏的,现大部分不复存在也是事实,这段建筑物还存在也是事实。那么什么不是事实?
官方回应首先撇开这段路的管理纠结,因为是交通事故引发的问题,官方首先排除了交管部门的责任,言下之意是否定这是一条路,只是一条不可通行的堤坝。高港区委书记王建反复说:此段堤坝属于交通航道部门管理,政府会责成航道部门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加造护栏和警示牌。这条堤坝本就不属于机动车道,只是街道办为了美化环境,方便行人走路而进行修整的,机动车辆不但会造成此路的破损也会给行车人员带来危险。如果是这样堤坝附近有村庄不仅不符合国家的防洪法,更不能忽视建筑物的质量标准。
事实是这段建筑物就在村民的家门口,在一条河边。泰州市高港区政府新闻发言人邵春宁说,2011年6月,口岸街道办为方便村民出行,结合街道后街背巷的村庄环境整治,确定在原砂石路面的基础上铺设水泥,并未因此改变路道性质,考虑到此路属便道性质,所以在浇筑该便道时未用钢筋。这显然和那位书记的强调的有出入,这是一条路,而不是堤坝。那么书记为啥指鹿为马,所答非所关注?其中利害关系自然公众能看得分明。
其次,这段建筑为什么原先有护栏后来陆续毁坏了,只能说明建筑质量差,差在哪里,就差在那位发言人说的没有加入钢筋,这个推理是正确的。不仅如此,高港区口岸街道办事处城建科叶科长说,当地老百姓对修建护栏的呼声相当强烈,但是这个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畴。他们修路的目的是为了居民出行,不过,这条路至今还未进行验收,有关质量问题的鉴定也无法确定。这话是合理的,那么为什么那位发言人这么快就得出,混凝土中的芦苇杆是因为为防止水泥浆外溢,采用了一些简易物件如芦苇杆、细木板等做外衬,故此导致事故地段路面外侧发现了残留的芦苇杆,这与水泥路面及堤岸的质量问题不存在关联。
这段话一个是出自建筑质量管理部门,一个是官方舆论的灭火队,谁更接近真相,常识也让我们有所了解。既然没有验收程序,为什么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调查,就得出不是质量问题?看来程序性合法性还是干不过权力。
从上分析可以看出,官方的回应是有问题的,避重就轻王顾左右而言他,这本身就是一种为政的豆腐渣行为。其实真相并不难揭开,看看这个建筑物的最初设计到底是什么,施工要求有哪些?再破开一段建筑物看看是否里面还有芦苇杆在潜伏,真相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