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接送学生车情况的调研报告(摘)
六大问题待解决 公益模式是方向
——关于哈尔滨市接送学生车情况的调研报告(摘)
■□哈尔滨市政府专题调研组
近期发生的一系列校车事故令人痛心,哈尔滨历史上也有过类似的惨痛教训——2006年11月21日,双城市周家镇接送学生车发生车祸造成8死39伤。面对这些事故,相关部门难辞监管不力之责。所幸,尽管5年过去了,哈尔滨市政府未敢忘记伤痛。
从今年9月中旬开始,针对全市特别是偏远地区接送学生车供需矛盾和管理问题,由副市长王小溪带队,市安委会、市交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10个县(市)调研。调研组找到了哈尔滨市目前接送学生车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发展设想和抓好当前工作的主要措施。
调研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后,得到了领导的高度关注和重点批示。目前,由哈尔滨市教育局牵头,组织阿城区和双城市开展校车改革管理试点。在此,我们将调研报告推荐给《中国安全生产报》,以便和全国同行交流,为实现校车本质安全探索新途径。
——哈尔滨市安监局局长孙柏仁
哈尔滨市目前共有中小学和幼儿园3042所,在校生112.29万人。全市现有接送学生企业31家,接送学生车1726辆,日接送学生2万余名。接送学生车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偏远地区的学生和城区周边中等收入家庭中家长没有精力接送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市区内条件好的学校、幼儿园多数采取了校车统一接送方式,加之便利的公共交通,基本可以满足城区内学生的上下学需求。
存在的突出问题
2007年出台的《哈尔滨市接送学生车管理暂行办法》对接送学生车行业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但很多职能却没有落实。随着教育体制改革,城市周边和农村学校合并集中,很多孩子都要到中心学校去上学,学生上下学最远的路程达四五公里,走路需1个多小时,而坐车则只要十几分钟,以车代步自然成为许多学生及其家长的首选。一些家长受条件限制,自己接送孩子存在困难,接送学生车行业便应运而生。但如何保证接送学生车的安全,一直都是困扰各地政府的难题。其运营和管理工作主要表现出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供需矛盾问题突出。正是因为家庭和社会强烈需求,与接送学生车服务资源严重短缺之间的矛盾,导致了接送学生车难以从根源进行治理。以双城市为例,该市现有中小学校295所,在校生81924人,有8000人需要车辆接送,而该市由运管部门正式核发接送学生车手续的车辆有112辆,共约3000个座位,尚有5000名学生没有车辆接送,存在62.5%的缺口。木兰县现有在校学生34099名,有1349名学生有接送学生车需求,而全县现有具备资质的接送学生车72辆,可以接送学生504名,尚有845名学生没有车辆接送,存在62.6%的缺口。
(二)车辆安全问题突出。哈尔滨市登记在册的接送学生车只有1000余辆,在城区周边和农村、偏远地区学校上下学的时候,随处可以看到大量变相营运的“黑车”。这部分车辆多是二手车、报废车,或者是村民以优惠价格购置的微型面包车。这些车辆多数没有经过正规的定期检测,多数存在一定的安全缺陷,驾驶员没有从业资格证,有的甚至没有正规的车辆驾驶证,接送学生时普遍存在超员、超速等问题。
(三)车辆生存问题突出。市区接送学生车的收费价格是每人每月3公里基价185元,增加1公里加收15元,这样的收费标准,每名学生的费用一般为150元至200元,扣除各项费用后,接送每名学生的月平均利润是100元至150元。而城区周边和农村学生的承受能力平均为每月30元至50元。这样的供需关系,使得这里的接送学生车收费一般为每人每月100元,有的甚至是只有几十元,如果学生少,车主的利润更低。所以车主为了赢利,只能超员接送。可以说,接送学生车在城市周边和农村存在需求空间,但利润空间不大。
(四)非法营运问题突出。由于城市周边和农村存在接送学生车的市场需求,而正规的渠道又满足不了,存在大量的非法接送学生车就不奇怪了。但在管理上,交通部门管非法营运,交管部门管超载、超速,教育部门没有专项执法权限。而联合执法则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执法人员少,对偏远地区打击难度大;二是偏远地区的接送学生车本来就少,如果只是严厉打击违法运营,而不从根本上解决接送学生车的问题,只会让更多的孩子没有车可坐。这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五)政策束缚问题突出。接送学生车实际运营时间为8个月,却缴纳了12个月的保险等费用,车辆闲置时间多。车辆也不允许从事其他运营,不享受政府的燃油补贴,同时由于油价、人工、维修费用不断提高,运营成本加大,导致正规的接送学生车经营者热情不高。
(六)道路设施安全隐患突出。城市周边和农村学校周边及部分通乡、通村公路的道路交通设施还很不完善,也带来了事故隐患。
定位和前景
定位:当前需要,逐步淡出。接送学生车是为满足特定群体上下学需求的一种市场化运输方式,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起步过程中产生的衍生行业,从服务对象和有针对性运行模式看,接送学生车应属于校车范畴,从其收费方式看又属于客运包车服务,因此,也可以说接送学生车行业是校车普及前的过渡行业。这个行业的存在对当前的社会具有多重性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服务群体的特殊性和解决问题的权宜性,接送学生车行业又不符合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趋势,必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被校车所取代。
前景:走公益校车发展之路。9月1日,教育部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校车试点工作启动会,在浙江、山东、辽宁、黑龙江和陕西5个省的6个地区开展中小学校车运营管理试点工作,对经费投入、运营机制、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总结出了建立以政府行为为主,教育部门主管,把接送学生车纳入公益性事业管理范畴,逐步走国际惯例发展公益校车的模式。这不仅是优化教育服务的需要,也是根治接送学生车管理混乱、安全没有保障的关键。
具体为:一是由各级政府出资购买统一标识、统一颜色、统一编号、统一式样的国家标准校车,交由教育部门管理,学校无偿使用。二是政策减免校车养路费、运管费、检测费、使用税等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并对乘车学生进行政策补贴。
管理对策
如果政府不能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市场就只能以低劣的服务去补充,非法营运和事故、死亡就会如影随形。只有当接送学生车不再以赢利为目的,而是承载着千万家庭幸福和孩子未来的特殊载体的时候,才能实现接送学生车真正的“安全”。要学习教育部试点工作经验,重点在“四有”方面强化工作。
(一)有目标、有数据。有条件的县(市)政府可以实行跨越式改革,直接进行公益校车尝试。没有条件进行改革的县(市)政府,起码分管教育的副县(市)长、县(市)长对本地有多少学生、需要多少辆车要心中有数。要对现有车辆进行检测和管理,真正管起来,并给予合法身份,对驾驶员进行培训,以公司合作、集体运营、鼓励参保等方式,逐步淘汰个体单车运营。最终将接送学生车纳入政府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范畴。同时,配套道路交通设施,减少事故隐患。
(二)有基金、有投入。建设区域内的开发企业,按区域建设规模的比例,为所在地政府提供教育基金,用于区域内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设施和购置校车,使校车保有数量与学校规模相匹配,学校建成后,直接走公益校车管理模式。对车况标准没有达到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现有的接送学生车,可采取政府财政“拨一点”,校方和学生家长“出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的形式,建立正规的接送学生车队伍。
(三)有政策、有特权。相关部门要研究按接送学生车的实际运营周期收取保险费用,在燃油补贴和允许在非接送学生期间进行定线公交营运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按照校车标识规范进行统一,让接送学生车和公益校车与公安消防、120急救车辆一样,拥有优先路权。
(四)有问责制、有督查。关于接送学生车的安全问题,各区(县、市)、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建立本地层级负责制度,哪个部门哪位负责人负责要清楚,哪个部门哪位负责人负责要有督查。参照教育部试点模式,形成由教育部门牵头,交通、交管、农机等部门和农村派出所依据职能相互配合的格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接送学生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