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操作规程
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操作规程
2.1、放射源在工作时,工作人员与放射源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避免不必要的接近放射源,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操作放射源。
2.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放射源工作区域。
2.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移动放射源及照射方位,对擅自移动放射源造成放射事故,依法从严惩处。
2.4、放射源及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由专业维修人员来处理,未经许可操作人员不准乱动放射源及设备。
2.5、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业务和防护技术知识培训,必须持证上岗。
2.6、操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否则禁止工作。
2.7、放射性操作的场地范围,每天必须清扫卫生,保持设备整洁,减少粉尘污染。
2.8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工作记录,做好保卫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操作,杜绝绝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