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则
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则
1.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1)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2)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合格。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3)检查安全标志和防火措施。
2.使用气瓶时注意在定检周期内使用,并要求:
(1)不能使气瓶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的办法运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2)气瓶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气瓶旁抽烟;
(3)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4)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3.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浓高氯酸等),在试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4.禁止将性质相抵触的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贮存在一起或使用中安全距离不够,如:
(1)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2)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3)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5.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试验完毕时,将它和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深埋。
6.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毫升乙醚放入试管中,加入新制的10%碘化钾溶液1毫升,摇匀后放置1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