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水质分析化验室的安全操作规则
水质分析化验室的安全操作规则
污水处理厂都设置水质分析化验室,进行分析化验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穿上工作服,使用有腐蚀药品时须带手套眼镜等。
2、化验室内禁止饮食,化验人员饮食前必须洗手,非本站人员不得进入化验室,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把药品带离化验室。
3、浓酸,浓碱不能直接中和,稀释浓H2SO4时应将H2SO4徐徐倒入冷水中,并不停搅拌,绝不能将水倒入浓H2SO4中。
4、剧毒性药品要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时,不得以吸管用嘴直接吸取。用后器皿须立即冲洗。
5、易燃,易燃药品应与其它药品分开存放,并远离火种,挥发性药品打开瓶塞时应先冷却,并不得接近瓶口闻之。
6、化验室内药品即使很纯(如食盐等)也绝不可以尝试。
7、使用电炉,干燥箱等电器时,室内不可离人。
8、加热挥发性或易燃性有机溶剂时,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必须在水浴锅或电热板上缓慢进行。
9、可燃性物质如汽油、酒精、煤油等物品,不可放在电炉、火源或其他热源附近。
10、当加热蒸馏、高温消毒及有关用火或电热工作中,必须有人在现场负责看管,不能无人值守。从电热炉上、烘干箱中或其他热处用手取玻璃仪器或试样时,要佩带隔热手套。
11、剧毒物品必须制订保管、使用制度,并设专用保险柜双人双锁管理,杜绝单人取用管理现象。
12、倾倒硝酸、硫酸、烧碱溶液、氨水和氢氟酸等强腐蚀性药剂时必须带好橡皮手套,开启乙醇和氨水等容易挥发性的试剂瓶时,绝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尤其是夏季高温时极易大量冲出,如果不小心有可能产生严重的伤害事故。
13、酸、碱,尤其是挥发性酸、碱必须在不同的仓库内保存。
14、用移液管吸取水样或化学试剂时,不能用口吸,而必须使用橡皮球吸取。
15、应经常检查电热设备所用电线是否完整无损,电炉等加热设施必须放在隔热垫板上,电源开关应安装坚固的外罩,开关电闸时,一定要精力集中,而且绝不能湿手操作。
16、使用挥发性溶剂、试验会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加热消解(如测定CODCr)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17、操作离心分离机、六联搅拌机等转动仪器时,必须在仪器完全停止转动后才能进行开盖等操作。
18、氢气钢瓶、氮气钢瓶等压力容器必须远离热源,并停放稳定,且不能放在操作间内,而应在隔开的单独存放间内存放。
19、化验室内应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备,以便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20、接触污水和药品后,应注意及时洗手,手上有伤口时不可接触污水或药品。
21、化验室发生灼伤(火,酸,碱),创伤,中毒及其它事故,应立即采取临时急救措施,严重的应立即通知医生及主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