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教育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
培训教育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
作为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的部门,金塔县安监局在工作实践中注意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争取县、乡有关部门的支持,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总结我们的实践,对如何贯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问题谈点浅见。
一、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培训教育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与上级组织的要求和全县人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造成形势依然严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之一,就是当前一些业主或生产管理者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对安全生产抱侥幸心理;广大从业人员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对安全生产隐患抵制不力,从而造成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此,必须紧紧抓住培训教育这个关键环节,从解决思想观念、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文化等方面入手,通过教育、培训,使业主加深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认真吸取过去安全生产事故的沉痛教训,克服侥幸心理,自觉加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排除安全生产的隐患,防患于未然。使从业人员真正了解所在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危险因素,树立起“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防范能力,自觉抵制不安全的生产环境。近年来,我们通过举办培训班、散发宣传单、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是抓好安全第一大事的关键。加强组织领导不是停留在口头上,也不是制定文件的穿靴戴帽,而是落到实处。我县先后于2004年、2006年印发了《金塔县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县、乡(镇)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职责,重新调整了安委会组成人员。成立了乡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公安交通、消防、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农林水电、小康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道路交通、建筑、公用事业、旅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矿山、危化品、商务、粮食、供销、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工商、质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教育、文体、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等5个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分管县长及乡镇、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坚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支持、监督各职能部门、各企业业主共同负责管理,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安全生产领导系统和网络,形成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管,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的局面。
三、安全生产工作的抓手——健全制度
近年来,我县先后制定出台了《金塔县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制度》、《金塔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金塔县安全生产事故查办制度》、《金塔县安全生产事故案件移送制度》、《金塔县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制度》、《金塔县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金塔县棉加企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金塔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节假日安全信息日报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规范了执法行为,从而推进了全县依法治安的进程。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身特点,制定出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的管理纳入到了制度化的轨道,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人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联动机制
安全生产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党政及职能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力合作、协同作战、整体联动才能抓好。尤其是县上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和县政府《办法》所赋予的职责,积极主动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如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证件的申领和使用工作的监督管理,涉及到的各行业主管部门都要严把准入关,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不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及时责令其整改,若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的条件,要依法暂扣、吊销其证照。行业主管部门或职能部门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重点监控,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专项治理,重点跟踪,并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制的手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特别是重大节日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更要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通过健全安全生产的体制,整体联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彻底改变一两家抓安全生产的孤军奋战现象。
五、安全生产工作的手段——严格奖惩
县政府《办法》对安全生产奖惩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通过二年多的实施,对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起到了激励作用,对安全生产抓得差的单位和个人起到了惩诫和教育作用。事实证明,没有严格的纪律约束,没有明确的褒奖激励,没有公正的惩诫震慑,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不可能的。
实行奖罚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理人,而是为了爱护各级干部和有关责任人,所以平时就要严格纪律,不要等出了事故再“挥泪斩马谡”。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制度规定通过抽查、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等形式进行督促管理,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进行整治。对责任不清、纪律松驰、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等状况,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必须以铁的纪律、铁的手段、铁的措施,严防重治、严管重查、严罚重处,对分管领导和有关监管人员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照国务院302号文件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坚决一查到底,严格责任追究,只有依法治安,重典治乱,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长治久安,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甘肃省金塔县安监局副局长 魏文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