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发蓝处理工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发蓝处理工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规定防护用品并打开通风较量,通风10~15分钟。发蓝槽应有独立的抽风设备。
2.工作中应按工艺要求调整好发蓝液的成份。调整时加入烧碱每块重量不应超过1kg,并应吊挂溶液,不应直接加入槽中,且不得在高温下进行。
3.加水调整发蓝槽的体积时,冷水应沿槽壁缓慢加入,防止碱液溅出。
4. 零件出入槽应先拉闸断电。零件出入槽时,要夹紧扎牢,轻拿轻放,防止溶液溅出伤人。
5.发蓝液表面的浮渣应随时清除。
6.发蓝后的工件应立即冲洗干净。
7.废液要集中回收或经中和后统一处理,经化验合格后方能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