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施救事故何其多 如何铰断噬人链条
如此施救 王 澍 作
日前国家安监总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我国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的较大以上事故已达40起,最初涉险62人,最终却死亡166人,“无谓牺牲”达104人。而去年全年这组数字分别是:36、65、150、85。
“不知山有虎,就向虎山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也许可以概括这类事故发生的两种形式。近年来,相关部门一次次发通报,有关媒体一次次报道,然而同类事故仍一再发生,似有愈演愈烈之势。
相关调查 2个90%以上,事故发生存在一定共性
今年初,大连的“1·4”窒息事故(8人死亡,其中7人为盲目施救所致),拉响了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的第一个警报。3月出现第一个盲目施救事故高峰(共5起、9人遇险、死亡人数为24人),7月高峰又起(共7起、10人遇险、死亡人数为31人),9月再现高峰(共9起、17人遇险、死亡人数为36人)。
10月8日,湖南怀化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7人施救时死亡,共死亡9人。
11月13日,在南京再现惨剧:一次管道井检修,死亡4人,其中3人施救时死亡。
1人倒下去,其他人不顾一切“前仆后继”。这类事故的此起彼伏,让人惊觉,我们身边原来还立着这么多“多米诺骨牌”!
去年,为控制此类事故一再重复发生,国家安监总局先后专门下发了5个通报。总局监督管理四司今年初专门编制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典型伤亡事故案例汇编》中,挑选了去年26起较大以上典型事故,其中10起为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事故,且均为中毒窒息。报告称“代价惨重,重复发生情况严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更是出具了一份详实的报告。报告分析了近5年来(从2006年至今年10月)的较大以上此类事故,指出共发生167起,最初涉险263人,因施救不当最终导致657人死亡。报告指出了“2个90%以上”:90%以上为窒息或中毒死亡;除矿山类企业外,90%以上发生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此外,死亡人数较多的为非煤矿山、市政工程和轻工(含食品加工、造纸、纺织等)行业。
痛定思痛之后,我们不能不反思: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究竟在哪儿?该如何对症下药?
接受记者采访的国家安监总局有关司室负责人认为,由于盲目施救导致的伤亡扩大事故大多发生在小企业,而这类企业本身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安全保障能力差,加上工人不经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只是偶尔作业,或即便经常进入,也认为不会出事,因此无论是企业领导还是职工自身,思想上都麻痹大意,忽视了对职工进行相关宣传教育培训。
此外,近年来,不少企业规模扩张快,员工流动性大,新招工较多,职工安全技术能力严重不足,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习惯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象在生产环节中普遍存在。
求解1 企业要“猛醒”,强化培训,让相关人员刻骨铭心
1月4日,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1名电工进入电极室,窒息晕倒。得到报告后,大家一下子慌了,车间主任、检修站长等7人,在没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便一个接一个匆忙进入电极室施救,结果,8人全部死亡。
11月13日清晨,在没对管道井进行通风换气、没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黑龙江安装工程公司和大唐渭河热电厂便随意安排1名工人下井排气。一分多钟后,大家发现下井的工人倒在井下,一动不动,觉得奇怪,便安排其他人员下去看看,结果,下去的4人再也没能睁开眼睛。
“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到池中施救”,“觉得带着防护面具工作不方便,便摘掉面具作业”,“不听他人劝阻,就是不戴防护面具”,“起初还以为是触电,就切断了电源”……几乎在每起类似惨剧中,都能看到这样的情节。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吴宗之认为,这些都说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缺少必要的自救互救知识。他们根本不知道危险在哪里,也不知道后果到底多严重,就这样稀里糊涂送了命。
“就是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必须通过广泛地、有针对性地、生动地宣传教育培训,解决人们的思想认识问题、相关知识问题、防护方法问题。”安全专家胡玢,现任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作业场所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等问题的研究工作,曾参与过国家及北京有关危险场所标准、规范的起草工作。他指出,据有关文献记载,连古人都知道用动物、火把等试探井下有无毒气、是否缺氧,再决定人是否可以放心下井。而如今一些企业却不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贸然让职工下井,不是麻痹大意就是愚昧无知。
他认为,要让企业相关人员有防范意识,就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而目前,部分企业或根本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或开展不深入、不细致、不全面,或培训方式方法简单枯燥,敷衍了事,造成职工应会的不会、应知的不知。
在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高级工程师俞胜章看来,绝大多数施救不当事故与爆炸、火灾等事故很不一样,“看上去无影无踪,走下去无声无息”,就好比温水煮青蛙,没有剧烈的过程,等职工身陷其中,就会像触电一样瞬间死亡。这也是导致盲目施救的一大原因。针对这一特征,他提出,要转变思维方式,“激活”安全教育培训方式。例如,企业定期进行事前的相关作业过程演练及事后的应急救援演练,也许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鲜活的事故案例教育也很有必要。如搞图片展、漫画展,或用投影形式对真实事故的过程进行回顾,让企业有关负责人、作业人员对事故过程刻骨铭心,更容易起到立竿见影之效。可是,目前我国对这方面的事故演练、案例教育严重缺乏,有关部门虽然年年就这类事故发通报,但这些通报很难到达企业班组。即便企业收到了,也因为教育培训未被细化、具体化、形象化,而缺少吸引力、感染力,难以真正起到警示作用。
求解2 政府要“清醒”,普及教育,促企业用教训防事故
在地方监管方面,各地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我国目前重特大事故仍然易发,在一些地方看来,相对于这些事故,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的事故毕竟少、相对小,且很多事故发生在冶金、机械、轻工等行业,目前这些行业在许多地方并未被纳入高危行业管理范畴,其安全监管业绩也未被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其结果便是:不少地方没有将此纳入日常监管的重点内容。
近些年来,山东备受这类事故之苦,几乎每年都有一些人因此送命。谈及此,山东省安监局有关人士坦承,无论是从时间上、力量投入上还是制度管理上,当地近年来确实没有对此付出较多的监管精力。他认为,鉴于我国目前特有的经济发展阶段,要想企业重视,还要依靠政府加强监督,严加管理,将此纳入日常监管的重点内容。
不少受访的业内人士都认为,一方面,政府要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组织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这方面的培训,普及防范知识,用鲜活的事故案例进行教育、警示;另一方面,必须督促各企业结合生产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活动。
北京对盲目施救事故可谓痛彻肺腑。2009年7月3日下午,在北京通州区新华联家园北区内,悦豪物业公司工程部维修人员维修污水井时,发生沼气中毒事故。此后,10多人下井营救,又有多名施救人员被沼气熏倒,最终造成7死4伤,其中包括1名消防队员。该起事故发生后,北京连续发文,强化有关作业管理,强推警示标志设置,强化宣传教育培训。今年初以来,全市没再发生较大以上类似事故。
记者日前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访时得知,2009年,开发区安监局对开发区内物业公司所有涉及井下作业的500多名班组长进行了培训,还把相关预防措施以漫画形式印成口袋书,发放了2000多册。在开发区几处黄金路段,记者看到了这样的标志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先检测后作业”。
去年9月,江苏常州市发生1起此类事故,致4人死亡。今年4月30日,老伤口上撒新盐,同类事故再次发生。“都在清理污水池时中毒,都属盲目施救,都致4人丧命。”该市安监局副局长叶国宁告诉记者,“4·30”事故后,常州立即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梳理,然后组织400多家相关企业的1300多人,集中培训了一个多月。6月,又组织大检查,检验培训效果。截至目前,该市没再发生这类事故。
发生在浙江德清县的一起中毒事故,结局令人欣慰。
去年10月15日,3名未经安全培训的农民工,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便疏通清理窨井,很快相继倒在井下。井上1名农民工急得手足无措,正要徒手下井施救,环卫工人叶法庆恰好路过。他利用日常学过的安全知识,及时制止了井上的农民工,并组织几个人科学施救,最终将井下3名农民工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据了解,叶法庆所在的环卫所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经常组织针对性很强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在德清,他们还广泛接受到社会上有关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平时在报刊、电视上经常看到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和节目,县广场的电子大屏幕上还有相关的安全提醒,手机还常常接收到安全警示短信,即使在大楼内等电梯时也能看到有限空间防毒注意事项,就连回乡下老家也能免费观看安全动漫电影(见本报2009年12月5日一版报道)。正是这持续不断、灵活多样、无孔不入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让叶法庆在危难面前镇定自若,及时化险为夷。
各地实践都一再说明,对于盲目施救导致的伤亡扩大事故,政府有关部门要有清醒的认识,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尤其是日常的宣传教育培训上,要将其纳入重点内容。
求解3 标准要“苏醒”,广泛宣传,让该知道的人都知晓
“低标准、坏习惯、老毛病。”在2008年初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时任大唐集团副总经理的刘顺达对该集团事故原因的分析,让记者记忆尤新。“低标准”即无相关安全作业标准或标准太低;“坏习惯”即人们想当然、习惯性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老毛病”即在同一节点重复发生同类事故。
实际上,将这9个字用在盲目施救导致的伤亡扩大事故上,再准确不过。
国家安监总局监管四司副司长罗音宇介绍,除矿山类企业外,90%以上此类事故发生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但我国没有一部系统的规范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的规程。1992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出台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其中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适用于在船舶、机车车辆等行业的有限空间作业。1999年原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出台了《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内容涵盖了化工行业有限空间的一部分。此外,1988年,原国家质监局发布了《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安监总局2006年又对其进行了修订完善,使该《规程》比较系统地对涉及缺氧作业的场所进行了规范。但是,罗音宇认为,该《规程》从缺氧环节出发,有一定的局限性,其作业要求与有限空间作业存在一定差别,应该专门针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规范。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协调部主任王晋中的观点同样明确。他指出,需要做的功课很多,但当务之急,是要制定出台《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分别从有限空间的定义、安全风险及危害性分析、安全职责和责任划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流程、有限空间作业培训教育等方面,作出详细而操作性强的规定,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
然而,除了这些,目前还存在一大现实问题。那就是即便有了标准,在地方执行、企业执行上也存在不少问题。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有关部门对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宣传教育力度非常不够,目前宣传及公布标准的方式方法也存在一定缺陷,其结果是,一些标准虽然出台了,但是一些基层单位根本一无所知,发布了跟没发布没多大区别。就拿《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来说,记者采访的多位基层安监人员和企业安全人员,都不知我国有此标准,更别提按照标准作业了。
这些,又一次凸显了宣传教育培训的极其重要性。业内人士呼吁,标准制定后,应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广为宣传,尤其要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全文予以公布,做到全社会至少是相关企业家喻户晓,并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要求企业强制执行。
从一线工人较弱的自我保护意识,到企业有意无意的忽略,再到地方政府稍感无奈的忽视,再到国家有关标准的欠缺且略显苍白的宣传力度,就在如此环环相扣的噬人链条中,让盲目施救事故有了生存且发展的空间。我们必须承认,现实问题不少,但办法多种多样,只要思想意识到位了,宣传教育到位了,事故完全可以减少甚至避免。人们期待,今后,此类事故能少些,再少些。
2009年7月3日,北京市新华联家园北区发生沼气中毒事故,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抢救。
▲今年5月29日18时许,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坐标城建筑工地内,施工人员张永生进入管道井内维修时,因管道井内沼气浓度过高中毒,3名工人相继下管道井施救均被熏倒。
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将4名工人救出。张永生尚清醒,而3名下去救他的工人却不幸身亡。
今年10月5日,山西太钢不锈钢有限公司三钢厂生产现场,1人中毒窒息昏倒,另2人在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也窒息昏倒。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
今年9月10日,黑龙江大庆市肇源皮革城工业园区,物业公司经理清理初沉池隔栅机杂物时,被池内有害气体熏倒。7人进入池内施救,相继中毒晕倒。该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
今年8月23日,新疆乌鲁木齐境内米东工业园区金江东路维修道路工程施工工地,施工人员在进入路边自来水管线井内开启阀门取水时,1人中毒窒息,另有3人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相继中毒窒息。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
今年7月3日,广西百色地区隆林县交警大队院内车辆检测大楼施工工地基坑内,1人在作业时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昏倒,4人盲目下坑施救,相继昏倒。最终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今年5月4日,浙江杭州市经济开发区华兴印染有限公司,1名职工在挖掘一废弃下水道时,不慎掉入直径约2米的下水道。路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和1名员工发现后立即下井施救。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
今年4月7日,辽宁丹东市宽甸县大连金玛集团硼砂厂,1名工人在清理白水罐时一氧化碳中毒,另2人盲目施救,共造成3人死亡。
今年3月,云南红河州连续发生了3起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的安全生产事故。3月8日,建水县官厅镇牛滚塘铅锌矿一矿井,1名作业人员窒息中毒,另4人盲目施救,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3月18日,建水县一米辣食品工厂内,1名作业人员到淹制池清洗时中毒,另5人到池中盲目施救,最终造成3人死亡。3月26日,个旧市睿达锡矿,1名工人作业结束后未出坑,另5人进坑寻找,最终造成5人缺氧窒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