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 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 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凶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 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4、 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5、 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6、 新生入学后,均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
7、 建议家长为子女办理保险。
8、 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9、 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10、 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11、 按时到校、离校,学生骑自行车上学必须经家长同意,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锁、无车牌)自行车,骑自行车的同学要严格遵守学校自行车管理规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12、 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班主任、科任教师自行组织学生赴校外活动,应事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3、 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4、 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5、 不得站在高处擦拭教室窗户玻璃(不含走廊教室窗户),不得擦电风扇、日光灯、多媒体投影仪。
16、 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17、 当与他人发生矛盾,应及时告诉家长或教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18、 不与社会上不法人员或其他闲散人员来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其他不熟悉的人离开学校,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19、 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20、 记住以下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