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猛于矿难”,何时才能成为历史呢?
“尘肺猛于矿难”,何时才能成为历史呢?
“全国煤矿有265万接尘人员,据测算,每年有5.7万人患上尘肺病,因尘肺病死亡的则有6000余人,是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两倍。”这是记者从全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经验交流会暨全国煤矿尘肺病防治现场会上获悉的。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一项调研显示,多数煤矿井下粉尘浓度严重超标,自1983年至2008年,煤尘最高浓度范围198~3420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49.5~855倍,每年有大量职工患上尘肺病。截至2007年底,全国煤矿企业累计尘肺病患者31.2万例(不包括乡镇煤矿),尘肺病检出率高达7.2%。(11月10日工人日报)
这几年频频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让人们揪心,然而,实际上有一个比矿难更可怕的死亡阴影正笼罩在矿工头上,这就是被称为中国头号职业病的尘肺病。
尘肺病危害严重,素有“白伤大于红伤,尘肺猛于矿难”的说法。据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理事长张宝明介绍,一些企业职业健康检查率低,职业病诊断漏诊现象突出。调研显示,部分企业在岗职工的最低受检率只有32.2%;有64.3%的煤炭集团没按照规定对退休工人进行体检。此外,企业职业病平均漏诊率为3.72%,漏诊率最高达20%。
监管不到位,是尘肺病位居职业病榜首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存在脱节现象。根据中编办[2003]15号“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给了安监系统。但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才是法定的执法主体,安监部门负责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现场监督部门没有执法资格,有执法资格的又不负责监管,有违国家法制和“依法行政”原则。另外,一些地方政府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体系不健全,日常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违法行为处理不力等现象,也让监管几近空白。
尘肺病位居职业病榜首的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维权难。用工单位不肯承担责任,鉴定机构有意无意地包庇用工单位,法律和政策自我拌蒜,维权者在冷漠的面孔中被推来推去,在绳捆索绑的环境中奔突无路。维权之路如此坎坷、磕磕碰碰,让患者身心俱疲,很是受伤,有的严重者没等看到赔偿金便含恨离世。“矿主有钱拖得起、矿工病重拖不起”的尴尬现实,让某些黑心矿主不注重改善生产条件,使得尘肺病的恶魔到处肆虐。
在矿难频发引发各界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的同时,全国几十万名尘肺病煤矿工人的职业健康同样应当引起关注。企业及政府有关部门除了要及早投巨资为煤矿工人洗肺外,还要加大技改投入,为煤矿工人营造一个较为安全的工作环境,别让尘肺病这个恶魔如影随形地伴随着广大矿工了!
作者:钱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