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检查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检查
经常检查罐体有否缺陷和槽车接地链导电的连续性是至关重要的,严格掌握充装量,定期检验充装秤,杜绝充装过量现象。槽车严禁遇明火或受热源烘烤、阳光曝晒,以免超温超压而发生事故。不合格的槽车不得充装使用。
1 设备检查
1.1 槽车必须有总图和主要部件图、产品说明书、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
1.2 罐体焊缝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可见的夹渣。
1.3 罐体上设入孔,其直径不小于400mm。
1.4 罐体上有液相管床和气相管床,焊接牢固,使之在运输中不因运输介质的冲击而变形失效。
1.5 防冲板与罐体连接牢固。
1.6 罐体固定在汽车底座上的半拖式槽车,其罐体上V形支座应用螺栓、螺母与汽车底盘大梁连接牢固可靠,并有防松动、防震措施。
1.7 驾驶室后窗封闭,室内应装设液化石油气压力表,温度计和满载警报系统。顶外有红灯信号。
1.8 槽车必须至少装设一套液面测量装置,一般装设磁浮筒式和固定管式液面计各一套。当两套液面计同时使用时,若其中一套损坏或失灵,应立即修复;若两套同时失灵,应立即停止使用槽车。
1.9 磁浮筒式液面计必须动作灵敏、可靠,所指示液面的高度与罐体内液面高度一致。
1.10 表盘刻度应涂色带:黑色带区为零位区,绿色带区为正常充装区,黄色带区为充装注意区。
1.11 仪表表面清晰,表面外应有表盖,开启灵活,关闭可靠。
1.12 固定式液面计应齐全、完好、安装正确,固定牢靠。角阀与阀座、液面计与接管法兰连接应可靠,密封良好,无泄漏,计量正确。
1.13 角阀动作灵敏可靠。阀瓣与阀座及阀杆、阀体与填料接触处应保持气密,无泄漏。
1.14 槽车罐体顶部气相室间必须装设一个以上内置式弹簧安全阀,气体排口应在罐体上方,并检验铅封,动作灵敏可靠。
1.15 温度计测量范围为-40°~+60℃。精确度不低于1.5级。
1.16 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5级,最高工作压力处有红色标迹线。
1.17 温度计、压力表应灵敏、准确、可靠。
1.18 紧急切断阀完好,动作灵敏可靠,能在发生大量泄漏或火灾的10s内确实关闭。易熔塞禁止用非标准合金制造的易熔塞代替,并保证在70±5℃的温度下熔化而关闭紧急切断阀。
1.19 手摇泵、液压管路、远控截止阀等液压控制系统应完好,灵敏可靠,液压管路畅通密封良好,内、外无泄漏。
1.20 球阀和快速接头应完好,灵敏可靠,无泄漏。
1.21 阀门箱与汽车底盘连接牢固,可靠,箱门开门灵活,无卡阻现象,并有闭锁装置,关闭严密,箱内清洁无杂物。
1.22 接地链应装在汽车底盘尾部,且与车梁固定牢靠,并保持导电连续性。
1.23 槽车应备有静电导线,且两端装有线夹。装卸作业时,必须用静电导线将槽车与接地极相连接。
1.24 装卸软管完好、耐油、无裂纹,破损和老化现象。
1.25 有防止产生火花的铜合金工具、止漏夹、备有不超过12V的低压防爆灯或防爆电筒。
2 行为检查
2.1 驾驶室和押运员应凭证操作。
2.2 槽车应按指定位置停车,用手制动器制动,熄灭发动机。停车有滑动可能时,车轮下应加固定块。
2.3 槽车进入液化石油气站时,必须提起拖地的接地链。
2.4 液化站严禁烟火,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装卸作业前应用静电导线将槽车与地面站接地板相连。
2.5 槽车充装不得超量。
2.6 槽车罐内液体不得卸尽,至少应当有5N/cm2以上剩余压力。
2.7 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远离槽车。
2.8 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医院、桥梁、仓库和人口密集处。
2.9 途中停车超过6h,应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按指定点停放。
2.10 槽车行驶按公安、交通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车速行驶。
2.11 槽车不准拖带挂车,或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2.12 槽车不得超高。过遂道、涵洞、立交桥时,应限速行驶。
2.13 200km以上长途运输的槽车应有两名驾驶员。禁止他人搭乘,车上严禁烟火。
2.14 槽车因液化气大量泄漏而起火,应采取紧急止漏和灭火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车辆移到不危险周围处,尽力使罐体冷却降温,迅速扑灭。
3 作业环境
3.1 槽车上配备灭火器材应齐全,5kg以上的干粉灭火器或4kg以内的“1211”灭火器不得少于两只。
3.2 罐体的梯子,平台座前后围栏齐全完好牢靠,平台应有防滑措施。
3.3 槽车罐体外表应涂银灰色,罐体四周的水平中心线处涂宽不小于150mm的红色带,罐体两侧中央部位,应有“严禁烟火”红字。其余部分涂色:安全阀——红色;液相管阀门——银灰色;其它不限。
3.4 停车位置通风良好,10m内无明火建筑物,夏季有遮太阳光措施,防止爆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