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油泵站安全操作规程
油泵站安全操作规程
1.油泵站室内绝对严禁烟火,并不得带入火柴,不准外人进入,并须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操作人员必须会使用和保养。站内和室外油罐区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2.在供油工作中,必须随时检查油压表,把油压稳定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供油路及阀门要有明显的标记并涂以醒目颜色。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不准睡觉,要经常检查室内外的供油,防火情况,有异常征兆时,应及时报告。
4.修理油管、阀门,不得留有油污。
5.各部电线、电器开关必须经常检查,防止短路、混线等事故的发生。照明一律采用防爆灯。禁止拴拉挂临时用电线路和移动式落地排风扇。油罐应有静电接地,并保持完好。
6.交接班时,须经双方对设备、仪表、控制阀逐项检验,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检修,不准带病进行。
7.发现火患、火警后,必须切断油路,停止供油,然后用灭火器材扑救。不能扑救时必须立即报告,同时要向外面来协助灭火的人员指明要害部位,共同进行扑救,扑救时不准用水。
8.卸油时流到油罐、油泵房附近地面的油类,必须及时消除或盖以厚砂,不准盖新炉灰。罐内油渣必须定期清除。
9.接触油罐的所有人员,不准穿带铁钉的鞋。油罐顶盖的腐蚀情况要定期检查,油罐金属部份及油管路每年需刷一次防腐油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