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器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方针政策。确保企业设备、电气等方面的专业性安全管理,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2、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保持齐全,灵敏有效而后方可投入使用。
3、凡新投产的设备必须有保障操作人员安全的防护设施,负责投产使用前的鉴定和验收,并配合工程技术部门制定新设备达的使用和操作规程。
4、严禁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并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并取得安全操作证。
5、负责安全设施所需各类物资的采购、保管的质量管理工作。所采购的各类物资、各种料具及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必须是取得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设计设备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级落实保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