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部安全责任制
工程技术部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及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计划和措施,并负责监督贯彻实施。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改,确保操作规程使用安全生产的需要。
4、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合理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有关部门消除事故隐患,遇有紧急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停止作业,立即报告上级部门解决。
5、组织对项目经理、安全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确定安全专项治理研究课题,推广普及安全专项治理成果。
6、参加各种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设计、审查和项目验收。从工艺、技术上确保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对违反操作工艺规程的行为给予制止,支持工程项目计划进度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负责审查安全和劳动卫生专篇,说明生产工艺流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7、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分包方、分供方资格管理和合同审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