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精神系列报道之九: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系列报道之九
2009年1月16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了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为了更好地把握工作会提出的要求和今年的工作重点,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本网将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德江和国家安监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骆琳等领导的讲话精神,从今天起推出工作会议精神系列报道,供广大网友交流学习。
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推动责任落实和长效监管。
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坚持和完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做到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有奖有罚,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维护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严肃性,发挥控制考核指标应有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和保护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各级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探索加强和改进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有效途径,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推动各方面履行职责到位。
二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抓紧修订《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着手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条例》等。加快地方安全立法工作。加快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尽快建立健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强化安全标准在市场准入方面的规范约束作用。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在产业规划布局、资源开发利用、市场准入、税费征收、财政补贴、政府投资等方面,采取更多、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加快安全生产政策治本、源头治本。
三要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各级安全监管机构都要逐步设立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机构,或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建立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督促指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