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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精神系列报道之七: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作者[孙锡云] 发表于[2009-2-17 16:24:00]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系列报道之七

    2009年1月16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了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为了更好地把握工作会提出的要求和今年的工作重点,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本网将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德江和国家安监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骆琳等领导的讲话精神,从今天起推出工作会议精神系列报道,供广大网友交流学习。

    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国务院安委会将就此做出总体部署。

    一是抓住重点对象,依法严厉打击。除了已明确的5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之外(即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的;存在超层越界、尾矿库违规排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瞒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根据当前实际,还要把非法违法建设问题列入其中,严肃查处违背《安全生产法》关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行为,严防一些地方和行业在增加投入、扩大建设规模的同时,造成新的安全隐患。

    二是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由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省(区市)要做出具体安排,提出本地区依法打击的重点、执法行动的方法步骤;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建设、工商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对市、县、乡镇政府提出明确要求,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执法和"打非"工作责任。同时,支持各部门从实际出发,针对本行业领域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

    三是注意做到"四个结合"。要与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结合起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通过开展执法行动,再关闭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小作坊。要与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结合起来,继续执行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非法违法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要继续在媒体上公布;同时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批准、安全资格证书和相关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多个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要与治理违规违章结合起来。在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深入开展群众性"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事故"活动。要与加强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以开展执法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方面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效率效能。

    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在"两会"、纪念建国六十周年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综合督查;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各类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扎实推动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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