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安全值班规定
门卫安全值班规定
一. 办公楼道西侧门下班后应及时上锁;东侧门在办公人员全部离开后应及时上锁;夜间开锁进入巡查应不少于2次。厂休日应严格控制进入。
二. 全厂性夜间巡查(20:00—次日6:00)应每小时进行一次,防盗重点巡查是二期北侧厂道,西侧厂道,成品仓库四周、检验间、原料仓库。消防重点巡查部位是配电房、缝制二楼、成品包装间、原料库。每次巡查后必须记录,不补记或谎记。
三. 重点强化停机初期消防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1. 缝制二楼在下班断人后的前半小时,应有二次远距消防细仔观察。
2. 整经机、络筒机在中班断人后的前半小时,应对设备作二次易燃可能性排查。
3. 织机在厂休日、中夜班停机断人后的前一个小时内,应对织机作二次易燃可能性巡查。
四. 严格执行配电房及相关电闸关启的授权范围的责职,不能处理时,及时报告电工。(电话:********)
五. 对电梯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呼救,会及时转达,会应急外线求助(应急招修电话:********,***********)
六. 熟练掌握义务消防队员技能,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扑救初期火险。
七. 夜间和厂休日,禁止非本厂职工进出厂区,外来车辆出入严格登记和核查。中班上下班时,重点做好自行车棚观察防范。
八 晚间劝阻宿舍厂道摩托车出入,确需进入的应推行。违反者应记录上报。
九 外来人员夜间和厂休日确需到宿舍探望的,门卫应执行出入登记,宿舍应按规 定检查。
十 定时检查易燃熔剂、电热器具是否及时归(放)还。如缺少时应立即催还。
十一 门卫人员夜间巡查时,应随戴电筒、橡皮棍、哨音,提高警惕,发现情况及 时报讯。超时未归,留值人员应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