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公司应受到处罚
开源公司应受到处罚
1、维修人员无证上岗造成事故,应该受到处罚。维修人员虽然参加过柳工压路机维修技术培训班,取得了结业证和柳工授权的服务技师证,这只能说明他已经取得企业的资格认证,通过企业的技术考试,还不能说明他已具备法定的特种作业资格。要取得法定的特种作业资格,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2、主要负责人没有履行职责,应该受到处罚。开源公司主要负责人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应该受到处罚。
3、事故瞒报应该受到处罚。事故发生后,开源公司虽然报告了公安部门和消防部门,但是这两个部门并不负责生产领域的安全监管,而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报告,因此,开源公司没有及时向当地县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报告,应视为瞒报,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