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监队伍建设迫在眉睫
乡镇安监队伍建设迫在眉睫
近年来,按照安全生产“监管前移,重心下移”的工作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基层乡镇作为安全生产的前沿阵地,相继成立的安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建立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上级安监部门的监管压力,为社会和经济的安全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乡镇安监队伍的发展很不平衡,他们在履行职责、构建平安和谐的生产环境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需要解决,亟待加强乡镇安监队伍建设,提高其整体素质。笔者经常到基层乡镇、也曾在乡镇工作过,深刻感受到乡镇安监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现就乡镇安监队伍建设发表几点浅显看法。
一、乡镇安监队伍存在的问题
由于乡镇安监队伍起步晚,成立的时间较短,人员较新,在工作、执法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
一是人员专业素质较低。乡镇安监人员大多是从别的科室部门抽调过来的,许多人员没有接触过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不了解、不熟悉,不具备安全生产的专业和理论知识,无法承担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到生产经营单位检查也是走马观花地看一下,提一些弄通的要求,不能触及到安全生产工作本质的东西,查不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是执法能力和水平欠缺。由于乡镇安监执法机构是新近成立的,人员都是从其他部门、科室抽调的,他们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还不熟悉,还不能全面掌握,因此在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就不能正确运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不力,在能力和水平显得不足。
三是人员流动过快,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乡镇安监人员流动频繁,有的乡镇安监人员一年换好几次,经常出现今天你管、明天我管、后天他管的不良局面,人员极不固定,有的乡镇安监人员刚刚熟悉了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和法律法规,就被调到其他岗位上了,有的甚至还没有进入角色就被调整,就这样走马灯似的换人,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的连续性,对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四是兼职人员多,无法专心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有的乡镇安监人员除从事安监工作外,还承担着其他工作,更有甚者,还有的乡镇安监人员在乡镇安全机构只是挂名而已,其主要精力不是放在安监工作上,而是其他工作上。
五是压力过大,不安心安全生产工作。乡镇安监人员是工作在最基层上,生产经营单位不出事故,哪是安监人员应该做的,但是一旦出现事故,责任追究他们将首当其冲,导致他们心理压力过大,经常工作在提心吊胆的日子里,工作不安心,时刻想调离安全生产岗位。
六是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规范。乡镇安监机构的人员在工作上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工作职责不明确,各项制度不完善,有的甚至还是一张白纸,在工作上很不规范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分析
1、乡镇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足,造成了对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的不重视。部分乡镇领导重经济轻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安全工作往往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当经济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生冲突时,常常把经济放在第一位,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没有长远的发展眼光,只顾眼前利益。因此在设置安监机构时,只是为了应付上级要求或被动设置,在人员抽调上虽然有的具备了一定的素质,但是有相当数量的人同选的不是精兵强将,而是七拚八凑把一些素质较低的人员充实到安监机构来或找一些人来挂挂名而已。
2、机构设置所限。机构设置上没有安监生产机构设置的编制,造成了人员素质过低。乡镇机构改革时,一般只设党政、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社会稳定、农村工作等部门,没有安监机构的设置,而乡镇安监机构是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要求设置的,机构建设还没有规范,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人员素质和制度建设上都存在着一些缺陷。
3、乡镇人员力量和工作所限,造成了安监人员的兼职过多和流动过快。近年来乡镇由于机构改革,精简了大量人员,但是工作任务却日前繁重,许多工作都需要乡镇来完成,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要抽出专门力量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确实困难很大,所以往往采取兼职的办法来解决。同时,乡镇工作经常有突击性和紧急性任务,变动性很大,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也造成了从事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不固定,流动过快。
4、问责机制不完善,造成了乡镇安监人员压力过大,不安心工作。从事乡镇安监人员之所以不愿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怕一旦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就被责任追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刑事责任。特别是在目前问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他们往往有可能成为某些领导和部门以“监管不到位”为借口,充当“替罪羊”的角色受到责任追究。因此他们只要有离开安监机构的机会,就会尽快离开安监机构,到别的岗位上去。
三、对策与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对症下药,下大气力,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乡镇安监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
1、加强教育培训,尽快提高乡镇安监人员素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学什么”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走出去学、跟班学习、在干中学等多种形式,组织乡镇安监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提高安监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本领,增强乡镇安监人员的执法能力。
2、实行备案制度,保持安监人员的相对稳定。凡乡镇要调整安监人员必须到安监部门备案,征得安监部门同意后方可调整,确保乡镇安监队伍的相对稳定,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连续性。
3、将乡镇安监队伍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这中。制定乡镇安监队伍建设规范或乡镇安监队伍建设标准,将安全队伍建设纳入年度考核之中,对队伍建设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4、科学、合理的设置机构,设置专职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要合理调整科室结构,科学搭配人员,抽出专门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5、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乡镇安监人员的行为。要尽快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安监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规范,约束安监人员的行政行为,明确安监人员职责,明确安监人员的执法要求,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4、建立科学完善的问责机制,为乡镇安监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通过科学、客观、公正地调查和分析,追究真正的事故责任人,既不放过任何有责任的人,也不随意加责于安监人员,维护好乡镇安监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好安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他们安心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监局 孙锡云)
注:该论文已被<中国安全生产杂志>2008年第七期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