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辨识四种境界 追求优质人生(读书笔记)
作者/陈迅工 [201005/201009]
提要 关于人生四境界,相对冯友兰先生的讲法,我更倾向于张世英教授。尽管张与冯讲法一脉相承,有许多相通之处,但张的讲法更深刻更透彻,尤其是从审美角度,涉及生命终极意义的阐述,更具时代感和现实意义。辨识四种境界,追求优质人生,应当成为我们理想信仰建设的重要课题。
人生境界讲法的不同版本
从古到今,境界一词为人们津津乐道,就像一个道字一样,其象征意义多于本义。境界论更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生生不息的人文话题,在今天也是常谈常新的话题,正所谓“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我们知道脍炙人口的王国维文章(或读书)三境界,也了解充满禅机看山看水的三境界,还有修行悟道的三境界:“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空山无人,水流花开”“万古长空,一朝风月”。三个空字意味无穷。
对于人生(或精神)四种(层)境界,也有多种讲法。一种讲法是:(依次)把自己当别人,把别人当自己,把别人当别人,把自己当自己;再一种讲法是:(依次)泰戈尔的诗,舒婷的诗,仓央嘉措活佛的诗,叶芝的诗;如此等等。对于人生四境界比较系统的阐述,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冯友兰讲法,一种是张世英讲法。
冯友兰(1895—1990),著名哲学家、哲学史家。冯友兰先生研究关于生命的学问,融会贯通传统的儒、道、释三家学说及西方一些哲学思想,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初写就并出版了《新原人》一书。他认为,人与其他动物的不同,在于人做某事时,他了解他在做什么,并且自觉地在做。正是这种觉解,使他正在做的事对于他有了意义。他做各种事,有各种意义,各种意义合成一个整体,就构成他的人生境界。每个人各有自己的人生境界,与其他任何个人的都不完全相同。若是不管这些个人的差异,我们可以把各种不同的人生境界划分为四个等级: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
他认为:一个人做事只是顺着他的本能或社会的风俗习惯,就像小孩和原始人那样,做他所做的事,然而并无觉解,或不甚觉解。他所做的事,对于他没有意义,或很少意义。他的人生境界就是自然境界。一个人可能意识到为自己而做事,他可以做些事,其后果有利于他人,其动机却是利已的。所以他所做的各种事,对于他有功利的意义。他的人生境界就是功利境界。一个人可能了解到社会的存在,他是社会的一员,是这个整体的一部分。有这种觉解,他就为社会的利益做各种事,做事是为了“正其义不谋其利”。他所做的符合道德行为。他所做的事都有道德的意义。所以他的人生境界是道德境界。一个人可能了解到超乎社会整体之上,还有一个更大的整体,即宇宙。自己不仅是社会的一员,同时还是宇宙的一员。为此,他为宇宙的利益而做各种事。他了解他所做事的意义,自觉地做他所做的事,从而构成了最高的人生境界,即天地境界。
冯先生说,这四种人生境界之中,自然境界、功利境界的人,是人现在就是的人;道德境界、天地境界的人,是人应该成为的人。前两者是自然的产物,后两者是精神的创造。自然境界最低,往上是功利境界,再往上是道德境界,最后是天地境界。它们之所以如此,是由于自然境界,几乎不需要觉解;功利境界、道德境界,需要较多的觉解;天地境界则需要最多的觉解。道德境界有道德价值,天地境界有超道德价值。生活于道德境界的人是贤人,生活于天地境界的人是圣人。哲学教人以怎样成为圣人的方法。
相对冯友兰先生的讲法,我更倾向于张世英教授。张关于人生四境界是:欲求境界、求知境界、道德境界、审美境界。尽管张与冯讲法一脉相承,有许多相通相近之处,但张的讲法更深刻,更透彻,尤其是从美学、审美角度、涉及人生终极关怀的论述,更具时代感和现实意义。张世英,现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大美学美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张世英教授版的四种境界
欲求境界。这是最低的境界。人生之初,无自我意识和自我观念,只知道满足个人生存所必需的最低欲望,舍此以外,别无他求,故我以“欲求”称之。刚出生的婴儿,两岁以前就处于此种状态之中。当人有了自我意识以后,生活于越来越高级的境界时,此种最低境界仍潜存于人生之中。单纯处于“欲求境界”中的人,既未脱动物状态,也就无自由之可言,更谈不上有什么人生意义和价值。婴儿如此,成人中精神境界低下者亦若是。当然,在现实中,也许没有一个成人丝毫没有一点高级境界,但现实中以“欲求境界”占人生主导地位的人不少,这种人就是一个境界低下的人,“低级趣味”的人。简而言之,第一等级“欲求境界”中的人,只知道满足个人生存所必需的最低欲望。
求知境界。这是第二种境界,或称求实的境界。从哲学和人生价值,自由之实现的角度来看,显然比“欲求境界”高一个层次。人之所以有求知欲,最初是出于无功用的好奇心,后来则多出于功用心,即出于通过认识规律,使客体为我所用的目的。无论如何,求知最后都落实到功用,理论最后都落实到实践。所以“求知的境界”与“功用的境界”紧密相联。在功用和实践中,主体—自我也是不自由的。因为“目的”来自主观,就“具有片面性”,而且始终存在着“对象的抵抗”。人因谋利而遇到与客观必然性的矛盾,人因贪图个人利益而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自由的丧失。人生境界应从“求知的境界”—“功用的境界”升华到“道德的境界”。这一转化的必然性表现在:功用主义会导致“绝对自由与恐怖”,“精神”陷入矛盾,于是由外在的欲求转向内心,以求得真正的自由,即“道德的精神”。 简而言之,第二等级“求实的境界”中的人,不再只是满足于最低的生存欲望,而是进而要求理解外在的客观事物的秩序—规律。
道德境界。人生的“道德境界”与自我意识和“求知境界”的出现几乎同时发生,也许稍后。高级的道德意识首先以独立自我的主体性为前提,还必须进一步有尊重他人的自由和独立的意识。“道德境界”不能停留在 “同情”“怜悯”他人的水平,那是一种“俯视”他人的,一种低层次的“道德境界”。高级的“道德境界”应是平等待人、尊重他人,对他人负责。只有具备这种道德境界的人,才是一个有高级趣味的人。然而,“道德境界”对于实现人的精神自由而言,尚有局限性,这是因为,一、“道德境界”的理想与现实之间、主体与客体之间尚未完全融合为一,精神的自由仍是有限的,有某种强制之意。二、“道德境界” 尽管是为他人谋福利,仍不能完全脱离功利,对象作为工具服务于外在的目的,主与客之间也显然是对立的。由此可见,“道德境界”并未实现充分自由,不能算是人生的最高精神境界。简而言之,第三等级“道德的境界”中的人,以对万物一体相通的领悟作为精神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自己应该做之事而为之奋斗不已。
审美境界。人生的最高精神境界是“审美的境界”。之所以“最高”,是因为审美意识完全超越了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而进入了主客融为一体的领域。第一,审美意识超越了“求知境界”的认识关系。第二,审美意识也超越了“求知境界”和“道德境界”中的实践关系。由于审美意识源于主客的融合为一,故随着“自我”由“原始的主客融合”(原始的天人合一)经过“主客二分”到高级的“主客融合”( 高级的天人合一)的成长和发展过程。“审美境界”也有高低层次之分,平常所谓“人天生都是诗人”,其实就是指的这种低层次的“审美境界”。真正的诗人都是达到“主客二分”、有自我意识的人,但他又通过教养和陶冶,能超越“主客二分”、超越“自我”,达到“后主客二分的天人合一”,从而具有高层次的审美境界。简而言之,第四等级“审美的境界”的人,不再出于道德义务(自愿的强制)而做,不再只是为了“应该”而做,而是完全处于一种天人合一的自然而然状态。
审美境界应当成为最高追求
1、四种境界彼此,关系错综复杂。上述四种境界,在个人实际的人生中,彼此的关系是极其错综复杂的。一般地说,人往往是四种境界同时具有。大概不会有人低级到完全和禽兽一样,只有“欲求的境界”,而没有丝毫更高的境界;也不可能有人只有最高的“审美境界”,而无饮食男女之事的“欲求境界”。事实是,各种境界的比例关系在不同人身上有不同表现,在不同民族、不同时代也有不同表现。个人境界的高低层次之分,也不能判定一个民族的文化境界高低,既有一定联系又有很大区别。
上述四种境界,显然只是人生自我实现历程中极其粗略的阶段性划分。现实的人,往往以某一种境界占主导地位,其余次之,依程度不同,显出低俗、高雅之分。对于俗和雅,一般来说,几乎人人兼而有之。比如, “欲求境界” 人人皆有;“道德境界”中的人也有 “求知境界”;“审美境界”必然包含求知和道德;真正有“审美境界”的人也一定是“有道德境界”的人。
2、高层次境界体现、渗透在低层次境界之中。一个现实的人,一般都有一定程度的 “道德境界”。将“道德境界”渗透在 “求知境界”中,就会使科学活动具有道德意义。如果“审美境界”渗透在其下三种境界中,会使人生各种活动、各种境界都具有美的性质。
比如,将“审美境界”渗透到欲求活动之中,就会在茶中品出诗意,产生“味之美”。而一个“欲求境界”占主导地位的人,则只能知道饮茶不过是解渴,无美之可言。把“审美境界”渗透到道德活动中,则也可以产生美。无以名之,姑称之为“德行美”。
又比如,将“审美境界”渗透到求知活动之中,就会产生“科学美”:对科学规律之和谐与统一,产生“形式美”的体悟;对宇宙万物之可理解性(融通) 产生“宗教感情”(爱因斯坦);对科学活动不计较功利的自由精神,产生愉悦之情。这些都是“科学美”的最佳体现,至于显微镜下和太空中看到的视觉美只能看作是其次。当然,并非每位科学家皆能如此,只有一部分确有“审美境界”的人才能享受“科学美”。
3、艺术需要生活化,生活需要艺术化。西方后现代艺术中关于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主张,就是要把审美的境界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去,具体地说,就是渗透到欲求、求知(包括功用)、道德……等等日常活动中。后现代艺术中那个著名的男女人体双双共舞场面,同《西厢记》中“春到人间花弄色”那段诗句,一古一今,一中一西,一个是人体舞蹈,一个是诗的语言,表面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然而,就其将高级的“审美境界”渗透、体现到低级的“欲求境界”这一点而言,真可谓异曲同工,殊途同归。
西方后现代艺术中,为了强调艺术生活化,完全否定视觉美,根本放弃绘画;为了强调生活艺术化,降低审美标准,以致造成艺术庸俗化;这都是片面的。一方面应该强调艺术生活化,不应远离生活,也不能完全否定视觉美,完全抹杀艺术美的特点;一方面应该强调生活艺术化,不应苍白乏味,关键在于提高人生精神境界,不能只为了取乐,更不能导致低俗化。总之,人生应以高远的审美境界为主导原则。以此为主导,虽“担水砍柴”,亦觉“此中有真意”;无此主导原则,虽吟诗作画,亦只能贻笑大方。
4、审美境界应当有蓬勃奋发、博大高远之境。后现代艺术之父杜尚反对西方传统的非此即彼、界限分明的思维模式,崇尚亦此亦彼、万物融通的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思想颇有相似相通之处。但杜尚所提倡的“审美境界”,重在逍遥自在,超然物外,缺乏积极向上、自强不息的精神。我们所提倡的“审美境界”,应当强调在磨炼中感悟,在经验中提高,以实现人生的最终目标。
必须指出,人生最高层次的“审美境界”,既非漂亮、好看之类的“视觉之美”,亦非庄子的“逍遥”之境和王维的“万事不关心”的“禅意”之境,而应当是一种经得起磨炼的蓬勃奋发、博大高远之境。前面所说的将“审美境界”渗透到较低层次的境界之中,其实就意味着:将人生最高境界渗透到人的日常生活中,经历世俗各种对立面的磨炼,仍如“荷出污泥而不染,海纳百川成汪洋”。
结语:理想中的“审美境界”,应该既是入世的又是超越的。若要达到这一人生最高境界,必须熟谙和吸纳中华传统文化,乃至全人类文化之精华,把历史传统与个人经历有机地结合起来,作为人生最高理想,在磨炼中感悟,在经验中提高。
辨识四种境界,追求优质人生,应当成为我们理想信仰建设的重要课题。
[201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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