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规章规范性提法的探讨[续二]
作者/陈迅工
为了方便安全规章规范性提法的探讨,应网友建议,这里专门列出“规范性提法的安全规章举例”一节,并在举例之后,略作评判。决非范本,仅供参考。
规范性提法的安全规章举例。某冶炼厂,中型国企,厂部、车间(部室)、工段(班组),三(或四)级架构,危化系列安标化考核通过。现录其三种安全(生产)规章,摘要如下:
▲ 车间(部室)安全员岗位职责
1 在车间主任(部长)的直接领导下,协助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业务上接受厂安环处的指导。
2 协助生产主任贯彻执行工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导工段班组安全员工作,督促工段班组长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 负责新调入车间(部室)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并督促工段班组抓好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4 参与车间(部室)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工段、班组执行情况。
5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违章作业者,及时纠正或制止;遇有重大险情,应立即处理并报告领导。
6 负责工伤事故的管理,参加各类事故分析会,弄清原因,查明责任,积极提出防范措施。
7 参加车间(部室)扩建、改建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审查、竣工试车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现象,及时提出。
8 协助车间(部室)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9 认真检查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的使用和发放情况。
10 积极参加厂安环部召开的定期和不定期的会议。
▲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入厂教育。 1 新入厂人员(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人员)均须经过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2 厂级教育(一级),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教育内容(此略)。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此略)。班级(工段)级教育(三级),由班级(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此略)。 3 对于厂内、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先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4 对于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安全注意事项教育,指派专人负责带队;相关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二、日常教育。1各级领导、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并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2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电化教育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3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4大修、重点项目检修、重大危险性作业时,安技部门应督促和指导各相关单位,进行检修或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违章人员,工伤人员复工之前,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专门进行安全教育。
三、特殊教育。 1对于特种作业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并按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2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求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3如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四、安全考核。1厂级干部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其它干部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内容包括(此略)。2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此略)。
▲ 电气检修安全作业规程
1 电气检修要按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进行。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工厂电器设备、线路检修,由设备部门负责统一调度。各相关车间根据各自负责的范围派专人办理电器检修工作票。
2 凡是在电器设备、线路上工作,不论高低压,一律停电作业,并应在电源开关把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该标志牌由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准随意拿掉或送电。
3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实无电方可装接地线。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4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5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没有问题方可进行作业。
6 当作业处电力线路有两条以上邻近平行时,应检修的线路要作好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要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7 对两条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8 在立杆和杆上作业时,一定要认真检查,以防倒杆和滑落等事故发生。检修作业结束,接地线拆除后,视该线路为带电线路,严禁任何人登杆,按规定程序办理终结送电手续。
9 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的金属容器内工作时,电压不得超过12伏,一切电器设备,绝缘要良好,并要有可靠的接地。
评判:
1、对车间(部室)安全员岗位职责,按照“什么职位的人,干什么事,负什么责,赋什么权”来评判,责、权表述欠缺,至少应该加一条“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执行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
2、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按照“管什么,怎么管,谁来管?”这三问来评判,文字欠简练,内容有交叉,至少应该加一条“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执行本企业各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作业规程”。
3、对电气检修安全作业规程,按照“什么作业,怎么作业,谁来操作?”这三问来评判,表达欠准确,内容欠完整,至少应该加一条“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执行本企业各岗位安全职责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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