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一个生活垃圾分类,我们需要做多少工作,可想而知,我们的环保工作应该做多少工作,我们的管理能达到怎么这个水平吗?
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里面,我们应该遵守什么?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
第三十八条
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我们的地方政府,我们的企业没有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谁了负这个法律的责任,这个法又有什么用。这个法只要扔给“老百姓”…。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n/blog/wll/34024/index.html
2017-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