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了工会劳动保护的职权,确立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中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结合当前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实际,抓住机遇,面对挑战,努力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使工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发挥应有作用。所以工会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十分必要。
一、处理好与安全生产行政部门的关系。《安全生产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会作为职工的家,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建设,维护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目标是同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只是职责和运行方式方法不同。总体上讲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承、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工会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对安全生产相关行政部门要多配合、多协助、多沟通、多合作。如在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方面,工会就应和相关行政部门一道共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支持行政部门为加强安全管理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从而使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形成以监督为主、寓监督于配合之中的协调关系。
二、处理好与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工会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就要在服务指导中对企事业单位行政实施监督,引导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加强自我保护。而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和企事业单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才能得到企事业单位党、政的支持,才有人力物力的保障,各项活动的开展才能较为顺畅,真正从根本上做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处理好专业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关系。安全生产管理是系统工程,在管理的机构、职责、制度、规章等方面,工会同行政安全管理部门各有侧重。工会的任务是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注重通过民主管理,源头参与,科学管理、民主决策,形成专业管理和民主参与管理的辩证统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积极探索企业改革改制中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的工作思路,内容、方式和途径,进一步规范集体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积极推广职工代表安全监督巡查制度;完善各类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立案建档工作;积极配合企事业行政做好专项治理达标工作,在巩固、发展、创新上下功夫做文章,促进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人性化。
在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占有重要位置,工会的监督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是一个“四结合”的整体,互为依靠,不可分割,同时也不能互相代替。故此,工会要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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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