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故的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必然经历“三等一气”的洗礼和锤炼,通过不断的锤炼、锻炼、提高,安全员自己方能逐渐掌握许多安全技术知识。
“三等一气”就是:等着挨罚、等着挨批、等着落埋怨;自己气的不打一处来,火冒三丈。企业出来事故谁都痛心,谁也不想出事故。事故出的往往与我们的管理“事与愿违”,因为我们的管理漏洞太多,人的不安全因素难于受控,不管你的企业的规章制度如何全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何细化,到“四不放过”这个环节,到了考核环节,领导和员工不可能不抱怨“安全部门”是咋“管理的”,一岗双责你们职责是什么?你们干些什么?“一股脑”、“劈头盖脸”的一盆“脏水”泼过来,这个时候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个时候就要显示我们安全员学到的一身本领,一门技术,汇聚成伶牙俐齿去辩驳,去据理力争,拨云见日。
首先,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建设要有依据,不是那个领导“拍脑袋”拍出来的。是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政府的法规、标准为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首先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是一系列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过程具体贯彻落实的体现。这个时候,安全部门要不想“三等一气”,必须对照国家标准查找企业规章制度的不足和错误的地方。
其次,企业基层有没有以生产、经营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事故教训为依据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是否其核心就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什么都没有,“三等一气”也是必然。企业通过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有效提高规章制度建设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保障生产安全。同时,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借鉴相关事故教训,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防范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这些企业领导是否知道,不知道,安全部门也只有等着“三等一气”。
再其次,优秀的安全技术人员也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为依据。据理力争,避免“三等一气”。比如:随着安全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论、方法不断完善。尤其是安全系统工程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化,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提供了丰富的工具,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风险评估、安全性评价体系的建立等,都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举一反三,层层盘剥辨识,说得大家心服口服,也就避免了“三等一气”。
识人识己识进退,时时身心平安;“三等一气”也就化作一场“暴风骤雨”,过去以后就是彩虹。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n/blog/wll/34024/index.html
20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