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4日下午5时20分河南洛阳栾川县潭头镇汤营村伊河汤营大桥整体垮塌,桥上50多人滞留人员不幸落入水中。
当时的所谓当地报刊报道,继23日下午市气象台发布蓝色暴雨预警之后,24日,我市市区、县又连续发布5个暴雨预警信号。其中,洛宁县为红色暴雨预警,栾川县和市区的预警都升级为红色最高等级暴雨预警。从22日夜到24日夜,洛阳全区出现强降雨,栾川、嵩县、洛宁、孟津、市区、吉利、新安、汝阳等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暴雨,局部地区出现大暴雨。
实际上我们一车安全员在事发“伊河汤营大桥”直线距离不过10公里,从24日清晨到事发下午的17.20分,我们没有接到、感受到任何“被预警”的报告。从我们身边络绎不绝行驶的河南省各地的旅游大巴上,看到的都是熙熙的欢笑声,谁也没有感到“灾难”即将来临的“征兆”。这说明我们的应急预案是一个没有“组织”的应急预案,没有“隐患排查”和“危险评估”的应急预案,也是一个不被人所知的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市区级预警级别的划分有谁预警呢?没有!因为,我们的预警报告太不准确了,总是“事后诸葛亮”,总是“枉费心机”,久而久之,我们的应急预案就“不灵”了,也就是“狼来了”的故事重演。
“7.24”虽说是洛阳郊区,城乡接合部,文化低;北京,大城市,实际上、估计也是“其理”。否则,也不会有37人遇难。那么,“7.21”的北京又是如何“红色预警”呢?
风险预警系统实际上就是根据所研究对象的特点,通过收集相关的资料信息,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并评价各种风险状态偏离预警线的强弱程度,向决策层发出预警信号并提前采取预控对策的系统。
专家说:北京持续暴雨致使3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亿元,造成这一后果的是中国城市排水系统相当的落后造成的。这只能说是其一,人不能被“尿憋死”,被活生生的淹死,这是偏离了“应急预案”。
专家这个结论我们应该能接受:
北京是一个极度缺水的城市,这次暴雨虽然给城市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但却也给京城足足补了次水。专家呼吁应学习国外经验,广建蓄水池,并应该让绿地建在马路之下。
日本:每开发一公顷土地,就建一个蓄水池,收集雨水,缓解干旱防止内涝。
英国:马路牙子高于绿地,且每隔一段都会有一个缺口,雨水落下后,会流入绿地进行自然灌溉,还能防止积水。
“难”也是如此,面对悬崖峭壁,一百年也看不出一条缝来,但用斧凿,能进一寸进一寸,得进一尺进一尺,不断积累,飞跃必来,突破随之。(华罗庚)
水火无情,人有情,只要用心,才能把真情演译得更为真实,而演译好的前提,就是一种责任意识!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n/blog/wll/34024/index.html 2012-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