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第9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其目的就是国资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牢牢把握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定位,积极探索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督促中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引导中央企业树立科学的安全管理理念,促进了中央企业安全发展。各中央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禁令就是“高压线”,触及不“死”,就是“重伤”,万幸也是一个“灼烫伤”;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大忌”,衡量安全生产的唯一标准。九条禁令,就是中央企业九条不可逾越的防线,也是安全生产最基础,最科学的管理手段,更是作为一个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形象,一个健康的榜样。
禁令要想起到作用,起到“高压线”的作用,必须进行一二次真正的“放电”,一年内按照九条禁令,逐一考核“触电”,安全生产方能长治久安。中央企业方能自觉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思考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积极破解安全发展难题,更好地服从服务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神,倡导摸实情、说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力戒浅薄浮躁、形式主义。
否则,一切都是“枉费心机”……….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om.cn/blog 201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