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统计下来,大约有六大好处:一是参加工伤保险,可以较好地维护伤残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参加工伤保险,可以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参加工伤保险,可以较好地调整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参加工伤保险,可以增强企业安全意识,减少企业事故;五是参加工伤保险,可以促进企业发展;六是参加工伤保险,可以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有怎么多好处,怎么还说是“包袱”呢?
“包袱”一: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安全员不仅仅承担了所有繁琐的手续,还要承担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无形之中,形成了“双刃剑”,这个“双刃剑”是领导和被考核的员工给的,你怎么教育和说服大家都不会“理解”,久而久之,《工伤保险》变成了重伤、工亡保险,变成了一种考核“包袱”。
“包袱”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也就是说,工会要把推动《工伤保障条例》落实作为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把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与贯彻实施《工会法》结合起来。工会又给安全员一个“包袱”,静下心来想一想,属于“致残”。
“包袱”三:医院的帐单成了安全员搞好《工伤保险条例》最大的“包袱”,那些药能报销,那些不能报销,这押金那押金,一起工伤事故要占用安全员一周的时间,有时可能造成个人的经济损失。
安全员轻松,企业安全生产方能轻松,无形的“包袱”,必然带来无形的负担。《工伤保险条例》面前,安全员往往感觉“打掉门牙往肚子里咽”。《工伤保险》如何叫安全员放下“包袱”,叫安全员们抱着乐观的态度去工作,《工伤保险条例》算是修改“到家”了………….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om.cn/blog 201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