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中铝洛阳铜业铝镁板带厂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2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2.1各级领导要将防尘、防噪音、防酸雾、防辐射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时,包括检测工作。
2.3检测工作依据公司安全处环保科检测管理办法和上年度统计数据,结合工艺变化,写申请提交公司检测部门检测。
2.3作业场所的粉尘,每年申请检测1次,呼吸性粉尘建议每季度检测1次,噪声申请每半年检测1次,其它职业伤害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4经常目测监督、检查粉尘、噪声、酸雾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5定期分析粉尘浓度升高或降低的原因。如果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应及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
2.6要加强粉尘、酸雾、辐射浓度数据技术档案管理。
4 本办法解释权归铝镁板带厂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
5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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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办法由生产安保科负责起草。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洛阳安环员
本办法审核人: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om.cn/blog 200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