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安监局相继下发的“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通知,目前好象刚刚传到国企上层。有心人只能通过网络看到其内容,阅读完以后,明白了为什么传的怎么慢,为什么各级管理层都不怎么“上心”。
第一:“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给人一个“乱”字,“三项行动”给人一个“一目了然”之外,“三项建设”给你一个“迷魂阵”的感觉,不知道上级领导要些什么,建设什么。
第二:看其内容,总有一种“老生常谈”“隔靴搔痒”的感觉。造成这种感觉的主要原因,我感觉还是一个“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了”,光把脉,不下药,不治病。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
(3)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
(7)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8)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二、安全生产“三项建设”重点内容:
1、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为出发点,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为着力点,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体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落脚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进一步制定修订一批法规、规章和标准并贯彻实施;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运行机制。
2、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与科技进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3、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以提高安全监管队伍执行力和公信力为主线,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
三项建设: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队伍建设。
感觉比较创新、实用的条款不外乎三点。一是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二是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三是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上述三点体现出安全生产在进步,安全生产有人在研究。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om.cn/blog 2009-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