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即将来临,安全员的舒心事越来越多,因为各级领导开始重视“安全”了。近期各省、各地区、市、县陆续出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弄的许多领导、同事就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询问:咋回事,安全生产咋又来个“一岗双责”呢?
具我所知,“一岗双责”一是从党建工作演变而来,党建的“一岗双责”指的是:党员行政领导一手抓好行政业务,一手抓好党建工作;二是从安全生产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推论而来;三是体现安全生产事故查处的公平、公正、合理的程序意见中来,不管怎么说,都是促进安全又快、又好的发展。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就是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含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下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推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强化执政为民、安全发展理念,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大举措。落实这项工作,有利于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格局;有利于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在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建立和推行各级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制度,是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需要,是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有效推动,为实现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但是,关键在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质量,要统一、规范、不留死角,这不是做文章,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否则,仍然是一个推诿扯皮的责任制,一个“两张皮”的责任制。也应该做到:思想、措施、工作三到位,否则,《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就是一个“XX意见”的问题,概念千万不要“模糊”。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om.cn/blog 200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