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质量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五同时”的充分体现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的好与坏,衡量的标准就是“五同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考核性、目的性,不是文字“游戏”。
我们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般第一条,第一句话都是在某某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管辖的安全生产责任,这完全是一种“推诿扯皮”的条款。最起码也要写:我这个(厂、车间、班组)要在生产什么产品,在什么工艺条件下,什么设备装备下,多少产业工人的基础条件下,对其什么安全生产负责。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长期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实践证明的成功制度与措施。这一制度与措施最早见于国务院1963年3月3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五项规定》)。《五项规定》中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各自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必须加以明确的规定。《五项规定》还要求: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制度);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在各自的企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产品的工艺要求,设备装备水平,决定企业、车间、班组安全管理级别,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这个级别的体现,也是上级部门考核标准,只有这个考核标准方可体现公平,体现目的性。计划已什么标准计划安全工作,布置已什么工作性质布置安全工作,在其布置、计划的条件下,进行检查、总结,根据工作质量的优良,评比出优良的车间、班组及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所以说优秀的质量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五同时”的充分体现。
总之,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利于增加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和调动他们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由各个行政部门、采区、车间、班组(工段)和个人组成,各自具有本职任务或生产任务。而安全不是离开生产而独立存在的,是贯穿于生产整个过程之中体现出来的。只有从上到下建立起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法规赋予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大家来共同承担,安全工作才能形成一个整体,各类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无机可乘,从而避免或减少事入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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