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古代官名。西周以后先秦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
我上中学的时候,老师就是这样解释“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古代人对当官的,有钱人,对身份尊贵之人不能用普通刑法处罚,治理老百姓不能依靠讲什么道理。现在解释的版本太多,最时髦的解释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意思为:刑法不加重于大夫,礼制不减轻于庶人。实际上,大夫是懂得刑法的,而庶人不一定懂得礼制。所以,这一句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是“大夫不因懂得刑法而加重罪责,庶人不因不懂得礼制而减轻罪责。”对刑法和礼制知道与否,并不能影响罪刑的轻重,不因此而增一分或减一分。叫你看不懂,这是中国古文化精髓遇到现代人无知的“悲哀”。
我还是相信老师的解释,为什么呢?因为现代人都如此这样做,何况古人呼!长久以来,好像确实是这样,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总是少数,而老百姓则不得嚣张放肆,处处可见。拿安全管理而言,老百姓违章从上而下最少被罚“三级”,叠加起来有时是本人工资的三分之一,而领导干部几乎没有“违章”概念。只是发生重大事故后,负领导责任,轻者处罚个“皮毛”,重者降级(待遇不变)。对“大夫”没有“违章”标准,谈什么“上刑”,标准是“大夫”们制定的,老百姓执行,不执行就是不懂“礼节”,不懂“礼节”的人就要“加刑”,就要下岗培训,那个单位执行过叫领导下岗培训的。这就是我们的安全管理致命的缺陷,不能“以人为本”,缺乏科学的发展观。标准也是一门技术,安全管理标准老是停留在基层,安全生产永远不可能发展,标准每上一个台阶,安全管理水平就前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重要性的人就越来越多,参与安全生产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安全生产自然而然就能“又快、又好”的发展好。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om.cn/blog 2009-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