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检方特侦组12日起诉陈水扁,并移审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水扁侦查中均到庭,且身为卸任“元首”,应无逃亡之虞,予以当庭释放,并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当庭释放陈水扁的消息一出,全球华人哗然,台湾这个地方给全世界法律人事出一个难题,是“权”大,还是“法”大;台北法院在“做秀”还是恐惧“民进党”的淫威。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如果法官没有受到人身威胁的条件的前提下,当庭释放陈水扁是台北法院的“缓兵之计”,其目的就是叫世人看,叫民进党人看,台湾是法制社会,一是一,二十二,延缓对方进攻的计策。《三国演义》第九十九回:“孔明用缓兵之计,渐退汉中,都督何故怀疑,不早追之?”只有后腿一小步,才能前进一大步,攻击力才能更大,说服力更强。
陈水扁用“台独”愚弄台湾人民八年之多,内耗了八年,过去的所谓的亚洲“四小龙”,现在落后到大陆六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时代,我从电视里面每当看见民进党“女战将”在要臂呐喊什么,总感觉就是当年的女红卫兵,一个初中女生文化水准。
52%的台湾民意认为陈水扁犯行重大,犯后一再攻击“司法”,并无悔意,以其担任2届台湾地区领导人,竟“知法犯法”;吴淑珍利用“总统”夫人身份,大肆干政、搜括财物、紊乱体制、败坏官箴,;陈致中、黄睿靓以直系血亲共犯洗钱罪;这样的第一家庭如果台湾不给一个说法,台湾将倒退三十年。
与公与理,顺天意,都要对这个“陈先生”有一个说法。不是道一个“歉”字的问题。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om.cn/blog 2008-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