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投入无上限,安全奖励无上限。“猛一听”可能有点“小题大做,过了。听说过的可能都跟“杜邦”公司有关,他们是化工企业应该的!翻过来想,比如:“三鹿奶粉”事件、山西省襄汾尾矿溃坝事故;残奥会结束的那个“黑色周末“,黑龙江鹤岗煤矿火灾事故,19人遇难,12人下落不明;深圳舞厅火灾,43人死亡,88人受伤;河南登封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37人遇难。时间如果可以倒转,河水可以倒流;这些主要管理者、经营者都能清醒认识到“安全投入无上限,安全奖励无上限”这个道理,我相信他们会拿出上千万来奖励制止和避免事故的管理者以及公司员工。
“大气”能带来好运,这是千年古话。这是一种无师自通的文化,而我们没有应用在安全生产中,而运用在“吃喝送礼”上,这是“大气”之“大忌”。
事故是“违背自己的意志”而发生的.鉴于这种原因,惩罚必须慎重。如果需要惩罚,应该通过企业内设立象审议会那样的机构,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采取使群众都能接受的方法进行惩罚。假如进行了惩罚,就要通过惩罚使全体人员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没有受到教育等于没有惩罚。换位思考一下,罚款越多,证明“三违”行为和事故越多,奖励的越少,越没有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更没有人来进行隐患排查。
毫无疑问,企业情况不同,作业条件也不同,从而发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也不同。创造的价值和对价值的分配理解也可能不同,但是,企业与人的思维有一个共同目标,一生平安!
实行安全奖励制:所谓态度就是凭难过去的知识和经验所获得的价值判断而产生的,即行动的方向是根据价值判断来确定的。确定行动的方向关系着能否充分满足人本身的欲望。就人的欲望而言,虽然有种种,但首先是看行动的结果是否有名,在经济方面是否有利,是否能更为有效地满足竞赛的欲望等等。
归根到底,安全并非他人之事,而是自己本身的事(第三者的行为成为事故的原因,只占整个事故的10%左右)。安全并不是非得和金钱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在安全管理上采用金钱作为媒介,其结果是有利的,是容易改变人们的态度的。当然,不用金钱也能实现安全的目的,但有了金钱就更有魅力,更容易坚定人们的意志。
综上所述,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奖多罚少”一定是一个好企业。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om.cn/blog 2008-11-03 夜